某市城区维修资金监管调研专题报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我市城区已开展了11年的维修资金监管工作,随着商品房市场化进程的发展和房地产业务的推进,维修资金业务管理不断深入,如何对房屋“养老金”实行更规范有效的管理,已成为当前维修资金监管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对我市城区维修资金监管工作面临的现状及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维修资金监管的背景
(一)维修资金的定义
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现状
1998年,《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出台,我国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正式确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20xx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次被写入《物权法》。20xx年,建设部联合财政部再次发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简称165号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系正式建立,沿用至今。在165号文件的基础上,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于20xx年5月联合发布了《xx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川建发 [20xx]21号)。xx市政府于20xx年8月出台了《xx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内府办发[20xx]105号)。
(三)开展维修资金监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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