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群众的利益诉求当“杂音”
湖北“石首事件”、贵州瓮安“6·28”事件、甘肃陇南“11·17”事件……近年来,一系列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这些事件不仅反映了当前我国信访问题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也凸显了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在信访问题由来已久且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背景下,上述事件的发生再次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基层政权稳定敲响了警钟。这不仅是对现有信访处理机制的一次考验,更是对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
近年来,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分配不公、利益调整不当而引发的信访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从一些典型案例来看,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回应,成为导致矛盾升级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某些情况下,群众的诉求甚至被忽视或误解,从而加剧了社会不满情绪。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面对这一挑战,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这不仅需要信访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更需要他们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行动中。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对信访群众的态度却让人担忧。有的干部缺乏“爱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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