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并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指示,切实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大力推进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

  首先,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地方主要负责人,我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深刻认识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于国家长远发展和社会福祉的重要性。为此,我亲自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与推动,确保每一项决策都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定期组织县委常委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讨论和学习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最新政策和技术,认真听取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报告,及时协调解决影响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日常工作议程,明确各常委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强化对班子成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监督,形成了从上至下、层层递进的责任落实体系。

  其次,实施全域治理,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县坚持将“两山论”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八大工程”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我们充分意识到当前面临的严峻挑战,及时召开了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明确了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确保所有措施能够落到实处。重点推进了工业企业的深度治理和“散乱污”企业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企业错峰生产的政策;同时,持续加大清洁能源取暖改造力度,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项目,累计完成了XX万户家庭的改造,供应洁净煤XX万吨,实现了禁煤区的全面无煤化和禁燃区的无劣质煤化,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

  在水体保护方面,我们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贯彻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汾河水质全面达标为目标,有序开展了汾河流域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的河流管理体系,加强沿岸污染源的监控与治理,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有效遏制了水体污染的趋势,提升了水环境的整体质量。

  在土壤保护方面,我县加大了对土壤污染的防控力度,特别是针对重金属污染等突出问题,采取了针对性的修复措施。通过引进先进的土壤修复技术和设备,加强对受污染土地的治理,逐步恢复了土地的生态功能。同时,加大对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土壤安全。

  此外,我县还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绿色企业和项目在我县落地生根,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综上所述,在过去的一年里,通过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绿色发展路径,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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