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村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目的是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村级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刚才,XX同志通报了XX起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件,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村集体和个人财产,有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不担当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均受到了严肃惩处。大家应当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以案为镜、警钟长鸣。

  近几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态势下,我XX农村基层腐败现象、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但是,基层“微腐败”问题依然突出。从信访举报情况看,XX纪检监察机关近几年受理的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每年都在XX件以上;今年因XX巡视巡察,全年受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达XX件,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就有XX件,占XX%。从XX案件查处情况看,XX年以来,XX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XX件,占查办案件总数的XX%,其中查办村干部案件XX件,占总数的XX%。这说明,当前我XX农村基层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是形势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围绕这一主题,今天我想讲三个问题:一是要加深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认识;二是要加深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三是要做到廉洁自律,履职尽责。

  一、要加深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认识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国家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遵纪守法,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那么,什么行为违纪,什么行为违法,我想作为村干部,是应当认真了解和把握的问题。

  (一)违纪问题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每一种纪律都有具体的条文规定,明确了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为。例如,政治纪律方面,严禁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组织纪律方面,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严禁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这些都是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规矩和组织原则。

  廉洁纪律方面,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严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这些规定旨在防止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群众纪律方面,严禁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这些规定强调了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工作纪律方面,严禁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严禁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这些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保守秘密,维护工作的正常秩序。生活纪律方面,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这些规定强调了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道德操守,要求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违法问题

  除了党的纪律外,国家法律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刑法》中规定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都是党员干部可能触犯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更触犯了国家法律,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一些新型违法犯罪行为也逐渐浮出水面,如网络赌博、非法集资、洗钱等。这些行为虽然形式多样,但本质上都是利用职务之便或权力资源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二、要加深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作为村干部,应当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职能和工作方式,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一)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党的纪律、纯洁党的队伍、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专责机关,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确保党的肌体健康。

  (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

  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包括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是指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执纪是指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问责是指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方式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包括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日常监督是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专项检查是指针对某一领域或某一问题开展的集中监督检查,旨在深入查找问题、推动整改;巡视巡察是指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信访举报是指通过各种渠道接收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

  三、要做到廉洁自律,履职尽责

  作为一名村干部,不仅要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问题的危害性,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廉洁自律,履职尽责。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和行动指南。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保持定力,不为各种诱惑所动。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二)严格遵守纪律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特别是在廉洁自律方面,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密切联系群众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作为村干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勇于担当作为

  担当作为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敢于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作为,不畏艰难、不怕挫折,积极主动地投身到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去。要善于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

  (五)接受监督制约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作为村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不足。要积极参与党内组织生活,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平。

  总之,作为村干部,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勇于担当作为,接受监督制约,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庄严承诺,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我XX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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