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室、稽查大队、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下称“四非”)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关于印发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食药监许发〔20xx〕123号要求和xx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五个月时间分阶段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重点治乱,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我局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一)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 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 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

  4. 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5.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

  6. 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7. 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召回义务的。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

  各股室、稽查大队要迅速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成品检验、销售记录等环节。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册,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等,提高排查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高风险企业和产品要加大巡查频次。要定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开展专项治理

  针对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到打击“四非”行动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特别加强对老年人群体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识别和防范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增强其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股室、稽查大队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

  各股室、稽查大队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相互支持配合,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注重总结提升

  各股室、稽查大队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要注重提炼典型做法和成功案例,加强交流推广,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工作成效。同时,要将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性成果,推动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增加专项行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要改善执法装备,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同时,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二)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保健食品监管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要定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同时,要关心爱护一线执法人员,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

  (三)完善法规制度

  结合专项行动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为保健食品监管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能。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内外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监管策略,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六、结语

  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各股室、稽查大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构建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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