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保卫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要当好“五大员”

  基层保卫干部在预防犯罪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特别是在维护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从当前基层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具备全局意识、积极主动、细致入微是这些干部的基本素质。他们的能力水平则主要体现在开展教育警示、打造骨干队伍、落实制度、排查隐患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越是分散的基层单位,越需要更高的工作标准和更强的工作动力,同时也更需要发挥多面手的作用,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五大员”。

  首先,基层保卫干部应成为普法教育的宣传员。根据《预防犯罪工作条例》的规定,思想教育被列为首要任务。要做好基层预防犯罪工作,首要任务就是加强部队的法纪警示教育,筑牢官兵的思想防线。当前,部队官兵的成分日益复杂,入伍前的经历各异,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与部队的传统教育存在较大差异。近年来,义务兵因激情犯罪、干部士官因谋财犯罪成为犯罪的主要特征之一。通过犯罪分子的忏悔记录可以看出,一个显著的问题是思想教育的放松和法纪观念的淡薄。每一起案件和违纪行为的发生,都可以从官兵的思想根源上找到原因。因此,基层保卫干部在预防犯罪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官兵思想这一重要环节,注重通过法纪教育警示官兵。结合部队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教育方法,如案例警示与法律常识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专项法纪教育相结合、定点宣讲与巡回普讲相结合等,以增强普法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慑力。

  其次,基层保卫干部应成为骨干队伍的教练员。基层保卫委员和思想工作骨干是预防犯罪工作的中坚力量,必须在选准、训强、用好三个环节上下功夫。从近年来部队发生的事故和案件来看,骨干力量的缺失和能力建设的不足往往是导致许多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给部队建设带来了极大的被动。对于那些单位分散、驻地偏远、条件艰苦的连队,如何引导这两支队伍在基层预防犯罪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预防尖兵,是基层保卫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不仅要求他们具备培训和帮带骨干队伍的能力,还要有过硬的业务知识,能够教会骨干们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工作技巧。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开展实战演练、进行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骨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第三,基层保卫干部应成为制度落实的监督员。制度是预防犯罪的基础,只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才能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基层保卫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指示和规定,确保每一项制度都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官兵的纪律教育,强化官兵的遵纪守法意识。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预防犯罪的机制,如定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此外,还要注重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四,基层保卫干部应成为隐患排查的侦察员。预防犯罪的关键在于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基层保卫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善于从细微处发现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武器装备管理、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事故。此外,还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隐患排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五,基层保卫干部应成为维护稳定的协调员。基层单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基层保卫干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维护部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时,要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同时,要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还要注重加强官兵的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官兵的思想困惑和心理压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和案件。

  综上所述,基层保卫干部在预防犯罪工作中扮演着多重角色,既是普法教育的宣传员,又是骨干队伍的教练员,还是制度落实的监督员、隐患排查的侦察员和维护稳定的协调员。他们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水平,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为维护部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保卫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努力提升预防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部队的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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