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城环境容貌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县城环境容貌和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之域,根据《河北省县城环境容貌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和“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的目标要求,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总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改善县城环境,塑造良好城市形象为目标,以打造“杂技之乡、绿色xx”为科学定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统筹兼顾、长效管理”原则,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彻底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脏、乱、差”问题,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增强城市载体功能,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观,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力打造“绿色、生态、舒缓、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容貌整治和景观环境建设(三治两提)工作的开展,使县城容貌环境得到综合整治,基本实现我县市容市貌规范有序,城市景观显著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形成整洁、亮丽、优美的县城景观环境。

  (一)城区建筑治“违”

  大力整治县城建成区内违法建筑,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未批先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筑。成立由城管、规划、国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详细的违法建筑档案。对于新增违法建筑,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已有的违法建筑,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对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于可以整改的,给予一定期限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处理。

  (二)环境卫生治“脏”

  强力整治县城环境卫生“脏”,重点解决道路和施工扬尘、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沿街污渍、污水四溢、裸土见天、白色污染等问题。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完善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防尘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大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为,依法予以严惩,确保县城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三)容貌秩序治“乱”

  全力整治县城容貌秩序“乱”,重点解决摊点乱摆、乱贴乱画、店外乱占、牌匾乱设、道路乱挖、车辆乱停等问题。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合理设置临时市场,引导摊贩进入市场经营,减少占道经营现象。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对于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及时组织人员清理,保持城市立面的整洁美观。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严格审批程序,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予以拆除。加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确保道路平整、排水畅通。优化停车资源,增设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缓解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四)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巩固省级园林县城成果,加大力度增加城市绿量,改善城市出入口、十字交叉口绿化品位低及边角绿化色调单一的问题,上档次、出特色、出品位,强化园林绿化管护,提高绿化质量和水平。制定详细的绿化提升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大资金投入,引进优质树种和花卉,丰富城市绿化层次和色彩。加强对现有绿地的养护管理,及时修剪枯枝败叶,防治病虫害,保持绿地的生机与活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最美庭院”、“绿色社区”等评选活动,激发广大居民参与城市绿化的热情,共同营造美丽家园。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设施改造升级,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增加公交线路和班次,方便市民出行。加快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效率。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六)提升居民文明素质

  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倡导文明新风。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如“文明家庭”、“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促使居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通过这些措施,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为建设文明县城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城市容貌整治和景观环境建设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城市容貌整治和景观环境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建立奖惩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确保城市容貌整治和景观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将我县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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