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民主实践更有“烟火气”

  让基层民主实践更有“烟火气”

  民主,起始于人民意愿的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的有效实现。在我国,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形态,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不仅居于“社稷庙堂”之上,更应该走进“烟火深处”,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近年来,在地方实践中,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丰富多彩的形式,通过可视、可感的现实样态运行起来,不断在基层落地生根,展现了人民群众无穷的创新智慧。“板凳民主”“民主恳谈会”“小院议事厅”“帐篷议事会”等一个又一个接地气、聚人气的民主形式,彰显了基层民主的创新活力。与国家政治层面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比,基层民主在广泛性、直接性、日常性方面的特色更为突出。广泛性体现为广大普通城乡居民是基层民主的实践主体,广大城乡社区是培养群众民主素养、锻炼民主能力的“实践课堂”,人民群众的广泛积极参与,是基层民主保持生机活力的重要推动力量。直接性是指城乡居民在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时,无需“被代表”,而是当仁不让的主角,能够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诉求,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日常性体现为基层民主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人民群众不仅可以有效参与投票选举,还可以广泛参与公共事务商议、国计民生重大决策、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权力运行监督。我国不少地区依托基层民主实践形式组织迅速、形式简单、易于操作的特点,将民主实践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使得基层民主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社会互动机制。

  基层民主实践的成功,离不开党的领导和科学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建设,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民主工作的领导,确保基层民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基层民主实践模式,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在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中,各地深刻认识到基层民主不仅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实践活动,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还增强了基层治理的实效性和透明度,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基层民主实践中,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各地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民主实践形式。例如,某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小院议事厅”这一平台,邀请居民参与讨论改造方案,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既符合政策要求又满足居民需求的改造方案,赢得了广泛好评。再如,某县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通过“帐篷议事会”的形式,组织村民就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议题进行协商,不仅解决了实际问题,还增进了村民之间的理解和信任。这些生动的案例,充分展示了基层民主在解决实际问题、凝聚社会共识方面的独特优势。

  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的质量和效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措施。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基层民主的具体实施程序和标准,确保各项民主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其次,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基层民主实践中来。再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基层民主活动公开透明,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的发生。最后,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民主参与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表达意见和建议,提高民主参与的便捷性和效率。

  总之,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只有不断丰富和发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才能真正让民主走进“烟火深处”,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一部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起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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