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新闻中心关于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区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在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微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区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解决新闻宣传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根本,以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责为保障,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二、治理对象及内容

  (一)治理对象

  重点对象是全中心党员干部,播音员、主持人、记者、其他工作人员纳入治理范围。

  (二)治理内容

  1、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干部利用微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收受礼金、通过采购设施设备收取回扣等问题。

  2、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其他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治理“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广告刊播、吃拿卡要、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群众态度生冷、作风粗暴等问题。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

  召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2. 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3.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内部会议、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参与度。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至x月)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治理内容,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填写《“微腐败”问题自查自纠表》,并作出整改承诺。

  2. 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摆问题,带领本科室人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3.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4. 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x月至x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是否全面彻底,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 通过明察暗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单位“微腐败”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3. 邀请区纪委、区监委等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微腐败”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体系,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月)

  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梳理经验做法,查找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2. 汇总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报送区纪委、区监委备案。

  3. 召开总结大会,表彰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微腐败”。

  (三)严格执纪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严格的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注重成果运用

  将专项治理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对在专项治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通过成果运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到专项治理“微腐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行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

  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微腐败”现象的发生。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本上铲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

  (四)注重实效导向

  专项治理工作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要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通过专项治理,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之,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专项治理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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