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汛期旅游安全集中综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安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旅游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强基固本、遏制事故为目标,在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的基础上,针对汛期旅游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着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顽症,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旅游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旅行社等涉旅单位。重点检查上述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安全设施设备配置与维护保养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应对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措施等。

  三、检查时间

  201x年6月28日至9月30日。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28日至7月15日),要求各涉旅单位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区旅游安全检查工作组将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区内所有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旅行社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汛期旅游安全检查工作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xxx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xxx担任,成员包括区旅游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公安局副局长、区交警大队队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区商务局局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区工商局局长、区海事处处长、区路政管理处主任、区运管所所长、区建设局局长、区物价局局长、区林业局局长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日常工作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检查内容

  (一)各涉旅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是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二)旅行社在安排游客出行时是否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状况和防汛信息,是否科学合理地编排旅游线路,避开危险路段和景点。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并据此调整行程安排,避免组织游客前往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旅游;是否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否与游客签订包含安全事项告知内容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旅游景区暴雨洪水、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灾害的预警和防范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景区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是否能够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防范自然灾害;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紧急疏散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有序地转移游客;是否储备了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

  (四)各单位防汛信息传递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制定疏导分流措施。重点检查各涉旅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是否建立了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是否明确了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流程,确保重要情况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疏导分流方案,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拥堵甚至踩踏事故的发生。

  (五)灾害易发、多发地段的监测和巡查看守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涉旅单位是否对辖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是否落实了专人负责监测巡查任务,确保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立即采取措施;是否设置了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围栏、挡墙等,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是否加强了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引导,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六)水上游览项目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水上项目经营者是否取得了合法经营资质,是否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救生器材,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是否定期对船只、码头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是否严格控制载客数量,防止超载引发事故;是否制定了水上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意外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涉旅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汛期旅游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要在景区入口处、游客中心等显眼位置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醒游客注意个人安全;要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区旅游安全检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旅游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值守,确保畅通。各涉旅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响应;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范准备,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通过以上措施的全面落实,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和谐、舒适的旅游环境,为促进全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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