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整治中心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市局《关于印发〈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就中心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市局党组、驻局纪检组有关部署要求为指引,以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为目标,坚持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弘扬新风正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制度防线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中心党支部主体作用,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治,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微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积聚正能量,传递正导向,使廉洁国土成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进一步树立廉洁国土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略)。设立中心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通过强化领导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重点治理问题
按照市局党组要求,专项治理重点针对8个方面的“微腐败”问题:
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在惠民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行为,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挪用、挤占、套取等违规现象,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2. 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等问题。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私设“小金库”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对于截留私分、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 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资金,失职渎职等问题。严格规范征地补偿流程,杜绝任何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坚决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行为的发生。对于因失职渎职导致的损失,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执法、征地拆迁、公共服务和窗口等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和窗口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乱收乱罚,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以及服务事项超时限、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坚决打击执法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对于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
5. 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工程建设领域是“微腐败”的高发区,要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围标串标、违规转包分包等问题,严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偷工减料、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质量安全。
6. 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待遇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待遇,坚决纠正和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问题,确保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7. 公务用车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超编制配备车辆等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有序。
8. 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专题学习。中心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筑牢思想防线。
2. 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深刻剖析“微腐败”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警醒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
3. 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微腐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进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中心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微腐败”问题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3.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因履职不力导致“微腐败”问题频发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三)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内控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微腐败”问题的发生。
2. 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3.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治理“微腐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中心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注重总结提升,巩固治理成果
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深化和完善治理措施,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同时,要注重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中心将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促进中心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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