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直工委发〔201x〕3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示范带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高标准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委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落实机制上紧跟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机关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力争用3个月左右时间,着力解决机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着力解决党委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看齐意识观念淡薄、纪律涣散、行动迟缓;着力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不落实、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不自觉;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强化线索处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

  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充分利用机关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

  (三)深入查摆问题,找准症结所在

  围绕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对照党章党规党纪,采取个人自查、相互评查、群众监督等方式,全面查找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查找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党的建设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是否落实到位;查找党委管党治党责任是否压实,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是否扎实有效;查找机关党建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四)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整改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逐步解决。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从源头上抓整改,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对党委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效应。对机关党建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加强队伍建设、丰富活动载体、强化经费保障等措施,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激发党员干部抓好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要带头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定期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推广机关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互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治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作用

  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专项治理活动,带头查找自身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确保人人参与、个个过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找问题,积极整改提升,努力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三)注重统筹兼顾,实现协调发展

  要把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与完成中心工作、推动业务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机关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要注重总结提炼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通过专项治理,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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