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型企业创新型人才管理方案
一、目的
顺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号召,提升公司对“创新型人才”的重视程度,体现尊重与关怀。
2. 为创新型人才工作价值发挥提供更好的平台。
二、使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创新型人才
三、标准术语
创新型人才组织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一名,由公司总经理兼任。
委员会副主任:一名,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委员会下设常委: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监、人力资源部长。
创新型人才委员会成员:由内部各专业领域人员及外部专业领域人员共同组成。
2. 创新型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相关职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2)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的人员。
(3)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发言权和影响力的人员。
(4)实战经验丰富,实战能力突出,在其所在部门该方向或领域中起引领作用的人员。
3. 所有委员实行聘任制
(1)委员的聘任,渠道——由常委成员推荐或人力资源部依据条件选拔。
(2)聘任周期:两年,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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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型企业创新型人才管理方案》所在栏目:策划方案 > 内容摘要:一、目的 顺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号召,提升公司对“创新型人才”的重视程度,体现尊重与关怀。 2 为创新型人才工作价值发挥提供更好的平台。 二、使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创新型人才 三、标准术语 创新型人才组织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一名,由公司总经理兼任。 委员会副主任:一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