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201x年至202x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要求,县纪委监察委决定从201x年到202x年积极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巩固拓展我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成果,打好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制度,以监督执纪问责新成效保障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着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此类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坚决打击。我们将加大审查力度,对涉及此类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于帮助贫困群众改善生活条件和发展生产。

  2. 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收送钱物,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取“好处费”“辛苦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拨付权违规收费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扶贫项目的正常推进,还严重损害了公平正义和社会风气。我们将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杜绝任何不正当利益交换的行为发生。

  3. 在扶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等问题。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平原则,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服务意识,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4. 在扶贫对象识别、退出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问题。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前提和基础,任何虚假信息都会导致资源错配,影响脱贫效果。为此,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识别程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同时,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5. 对上级检查、巡视、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问题的及时解决,还可能掩盖深层次矛盾,阻碍改革进程。我们将强化责任追究,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检组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拓宽线索来源,深化线索排查。充分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定期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议,深挖细查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

  (三)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制度建设。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组织编印《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察委要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监察委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总之,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敢于斗争,为建设美丽幸福的新家园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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