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省委林书记在201x年1月12日省委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群体攻坚要紧盯特定贫困人口。主要是老人、病人、残疾人等失能和弱劳动能力人口。随着农村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这部分人口还会增加。只有把这些群众的问题解决好,让他们的生活有安全可靠的保障,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以,各级都要高度关注这些贫困群众,不仅要通过低保、救助等措施保证他们不愁吃、不愁穿,还要全面落实教育、医疗、安全住房等政策。这方面,天水、定西等市推行的‘三户一孤’‘两保一孤’大病救助保险政策,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方法,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借鉴推广”。以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x年度农村保险改革保费(三户一孤)补贴经费的通知》(庆市财行〔201x〕61号),下达我县“三户一孤”保费补贴资金100万元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精准扶贫“三户一孤”(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孤儿)人员是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关键人群。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市场运作的方式,为全县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全部办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等四类大病救助保险,形成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无缝对接,解决贫困人群无钱垫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病、因灾致贫返贫“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全县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助推全县贫困人群提前实现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经济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创新精准扶贫、金融扶贫方式,由政府出资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服务,确保“三户一孤”人员享受全面的健康保障。

  (二)坚持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对“三户一孤”人员进行精准识别,建立详细的个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和个人。

  (三)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操作,做到程序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确保每一位受益者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四)坚持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参与的扶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x年2月-3月)

  制定宣传方案。县扶贫办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明确宣传的重点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2. 开展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3. 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各乡镇、村组干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他们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内容,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x年4月-5月)

  建立信息数据库。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组干部,对本辖区内的“三户一孤”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详细的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经济来源等信息。

  2. 实施精准识别。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标准,对“三户一孤”人员进行精准识别,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3. 动态调整信息。定期对“三户一孤”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对于新出现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对于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保险办理阶段(201x年6月-8月)

  确定承保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较强实力和服务能力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机构,签订保险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办理保险手续。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三户一孤”人员集中办理保险手续,确保每人每户都能按时完成投保。

  3. 落实财政补贴。县财政局根据实际投保人数,将“三户一孤”人员的保险费用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至承保机构,确保保险政策的有效落实。

  (四)监督检查阶段(201x年9月-10月)

  加强日常监管。县扶贫办、县卫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加强对保险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开展专项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乡镇“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建立反馈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的公平公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将“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配套政策。县卫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持续加大对“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项目,预计能够达到以下效果:

  减轻贫困家庭医疗负担。通过保险赔付,有效减轻“三户一孤”人员因病、因灾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2. 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建立起覆盖“三户一孤”人员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保障体系,提高其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提升生活质量。

  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解决“三户一孤”人员的实际困难,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总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应深刻认识到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项目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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