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心得体会
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感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是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必然选择,是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面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在“两个责任”落实、制度执行、教育警示等方面尚存一定不足的现状,如何构建起国有企业“三不腐”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系统工程,浅谈路径思考。
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强调,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才能真正发挥效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要加大惩治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严肃问责、处理到位、不留遗患。特别是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对企业改革、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重点项目建设、违规选人用人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对领导人员及亲属围绕企业平台经商办企业方面的问题加大审查力度,形成持续威慑。只有坚决地、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行为,才能有效遏制腐败滋生。
把握“四种形态”,突出执纪特色。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方针。第一种形态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是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是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通过这“四种形态”的运用,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又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贯彻“四种形态”,结合企业实际,创新执纪方式,提高执纪效果,确保“不敢腐”的震慑力始终保持在高位。
二、完善制度体系,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确保权力运行在制度的轨道上。一是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确保每一项权力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严格执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要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的动态管理。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原有的制度可能不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要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始终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四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要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建立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教育引导,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不想腐”是“三不腐”机制中最深层次的一环,也是最根本的一环。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关键在于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要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廉洁从业教育。要将廉洁从业教育纳入企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洁从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提高其廉洁从业意识和能力。三是丰富廉政文化载体。要充分利用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廉洁从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四是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要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深刻警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强化监督制约,构建“三不腐”联动机制
“三不腐”机制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制约。要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三不腐”机制落地见效。一是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监督网络。二是加强外部监督。要主动接受国家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外部监督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三是推进信息化监督。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企业纪检监察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领域的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提高监督效能。四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监督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深化体制改革,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
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入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一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二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即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现象,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三是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建立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导向的企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企业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同步推进。
六、总结与展望
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探索和完善“三不腐”长效机制,为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未来,我们将继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努力构建起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三不腐”长效机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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