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全县村庄搬迁撤并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村庄搬迁撤并工作动员会,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动员全县上下以村庄搬迁撤并为突破点,扎实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好“三农”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下面,就推进村庄搬迁撤并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大势,以更高站位推进村庄搬迁撤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推进村庄搬迁撤并,是促进农业转型、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有效举措,是解决“三农”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我们必须强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村庄搬迁撤并工作的行动自觉。

  (一)推进村庄搬迁撤并,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抓手。目前,全国全省正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市领导在全市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上指出,要以农村搬迁撤并居住为着力点,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村庄搬迁撤并工作,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践行乡村振兴二十字新要求的重要抓手,有利于高效配置农村人口和土地等核心发展要素,推进规模高效农业加快发展,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集约发展。

  (二)推进村庄搬迁撤并,是顺应生产力发展方向的必然选择。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强县,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对较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80%,农业作业半径较长,规模农业和高效农业发展相对充分,土地流转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60%。农村土地和作业的“集中”,为农村搬迁撤并居住提供了充分条件。近年来,我们通过城乡增减挂钩、用地“双减量”等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民进城或到中心村居住,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只有顺应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才能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推进村庄搬迁撤并,不仅能够优化农村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还能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以更实举措保障村庄搬迁撤并顺利进行

  村庄搬迁撤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必须坚持科学规划、稳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科学编制搬迁撤并规划。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科学编制村庄搬迁撤并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意愿,合理确定搬迁撤并的对象、范围和时序。要注重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衔接,形成统一协调的规划体系。同时,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严格规范搬迁撤并程序。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村庄搬迁撤并工作。要建立健全搬迁撤并的决策机制,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搬迁撤并过程中的各项决策符合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于搬迁撤并后的土地利用,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三)妥善安置搬迁群众。搬迁撤并不仅仅是物理空间的迁移,更是生活方式的转变。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搬迁群众的安置工作。要根据搬迁群众的实际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安置方式,包括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补偿等。要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帮助搬迁群众掌握新的技能,实现稳定就业。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搬迁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要注重社区建设和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让搬迁群众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

  (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撤并后的新社区,必须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的生活便利。要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搬迁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稳定。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新社区,让搬迁群众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三、强化责任,凝聚合力,以更严要求确保村庄搬迁撤并取得实效

  村庄搬迁撤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凝聚各方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村庄搬迁撤并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村庄搬迁撤并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搬迁撤并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村庄搬迁撤并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发改部门要牵头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资金到位;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土地规划和用地保障;住建部门要抓好住房建设质量监管;民政部门要关注搬迁群众的社会保障;公安部门要维护社会稳定;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村庄搬迁撤并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深入基层,面对面地向群众宣讲政策,解答疑问,消除顾虑,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选树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严格督查考核。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将村庄搬迁撤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重点环节、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不走样、不变形。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搬迁撤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同志们,推进村庄搬迁撤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加快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扎实做好村庄搬迁撤并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的新农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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