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交流发言(分则)
交流发言(分则部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认定违纪、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作出党的纪律处理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有力武器,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根据会议安排,围绕学习《条例》第二编“分则”部分,交流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学”中有厚度,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品上“下真功”
一是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重要意义。学习贯彻《条例》是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通过深入学习,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条例》不仅是对党的纪律建设的系统总结,更是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有力支撑。《条例》的修订和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为我们提供了更加明确的纪律遵循。
二是认真学习研读《条例》条款内容。新修订的《条例》与201x年版《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共11章158条。我们要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明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检视自己的差距不足在哪里。从而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高昂的干事创业精气神。要把《条例》作为“常修课”“必修课”,常态化逐章逐条学习,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搞清楚,印刻在脑海里,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三是坚持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条例》将政治纪律置于首位,体现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我们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以政治纪律为引领,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全面从严,形成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坚持“悟”中有深度,在深刻理解内涵、准确把握精神上“求实效”
一是深入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条例》的修订不仅是在条文上的增删改,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的升华。我们要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把握其核心要义。《条例》强调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明确了纪律处分的原则、程序和标准,强化了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些规定,既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严格规范,也是对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明确要求。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深刻理解《条例》的出台背景、修订目的和主要内容,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有效执行。
二是准确把握《条例》的新要求。《条例》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如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等。这些新要求,反映了党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我们要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学习这些新规定,确保在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党的纪律建设水平。
三是注重《条例》的实践运用。学习《条例》的目的在于运用,《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把《条例》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做到知行合一。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同时,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能够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坚持“做”中有力度,在落实落细落小、推动落地见效上“见真章”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法规,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条例》,提高大家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
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在于刚性。我们要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无论涉及谁,都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建立健全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要通过查处典型案件,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使他们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纪律建设不仅要靠严惩违纪行为,还要靠加强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从中受到警醒,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同时,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正面形象,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向上、奋发有为。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坚持“创”中有新意,在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水平上“谋长远”
一是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学习《条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多样地开展学习活动。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解读,帮助党员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还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微视频、微动漫等,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监督是确保《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我们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可以探索建立智能化监督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党员干部行为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可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还可以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是创新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是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不断创新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可以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在《条例》贯彻落实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可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在《条例》贯彻落实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学习贯彻《条例》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条例》,深刻理解《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努力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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