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检察院构建信息化绩效考核经验交流材料
某市检察机关试点运行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
今年,xx市院和xxx、吴江、吴中三家基层院侦监、公诉部门上线运行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试点构建信息化考核新方式,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破解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难题探索新的路径。
一、解决“考什么”问题,保证考核指标合理
考评指标是考核中最核心的内容。省、市院在设计考核指标时,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又做到全面灵活。一是突出办案的主业性。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考评办法》《检察官绩效考核量化规则》有关规定,软件设计了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司法作风、司法技能、司法操守、其他履职等八个一级考评指标,每个指标均设置权重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关于办案内容的前4项指标比重达20分,引导检察官聚焦办案主业主责。二是突出履职的全面性。以往业务调研、类案研究、制发检察建议等工作难量化、难考核,容易导致检察官对此积极性不高,工作成效差。市院公诉和侦监部门分别在8个考评指标下设了116项和126项二级考评指标,包括提前介入案件、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协调案件等加分项,无故不服从安排、未按期完成岗位工作等减分项,基本实现对检察官履职活动的全覆盖,更全面、更客观地反映检察官的业绩。三是突出设置的灵活性。由于省、市、基层三级院工作性质、办案情况的不同,简单固化考评指标、考评分值,容易出现软件客观计分与个体主观感受不一致的结果。软件允许自定义每项权重、每种情形、每类案件的分值,并可以因时、因地、因事在后台进行调整。如果大多数检察官认为考评结果不合理,可以召集检察官联席会议修改考评方案。运行以来,已对考评方案修正2次。检察官从单纯的被考评对象变为考评方案的设计主体,便于真正接受考核、信任考核。
二、解决“怎么考”问题,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
考核过程的公正透明是确保考核结果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为此,市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一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流程。考核软件设置了数据录入、审核、公示、反馈等多个环节,确保每一个步骤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数据录入由检察官本人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环节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完成,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公示环节将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接受全体干警的监督;反馈环节则允许检察官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经核实后予以调整。二是强化考核数据的管理。考核软件采用先进的数据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软件还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为了进一步提高考核的公信力,市院邀请了部分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代表参与考核评估,从外部视角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这些措施,考核过程更加透明、公正,有效提升了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三、解决“谁来考”问题,构建多方参与的考核体系
考核主体的多元化是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的关键。市院在设计考核体系时,充分考虑了不同主体的参与,形成了多方参与的考核格局。一是内部考核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考核主要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同事组成考核小组,对检察官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外部监督则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从外部视角对检察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二是上下级考核与同级互评相结合。上级院对下级院的检察官进行考核,确保考核标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同级互评则由同一部门的检察官相互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检察官需要定期进行自我评价,总结自己的履职情况和存在的不足;同时,还需要接受来自同事、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评价,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考核体系。通过这些措施,考核主体更加多元,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四、解决“如何用”问题,推动考核结果的应用转化
考核结果的应用转化是考核工作的最终目的。市院在推进考核工作的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转化,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一是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市院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优秀检察官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检察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二是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市院将考核结果作为检察官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检察官优先考虑晋升,对于考核成绩较差的检察官则暂缓晋升,甚至进行岗位调整,确保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三是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市院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检察官,重点培养其专业能力和领导能力;对于考核成绩较差的检察官,重点加强其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其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市院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分配绩效奖金,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检察官给予较高的绩效奖金,对于考核成绩较差的检察官则适当减少绩效奖金,确保绩效奖金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通过这些措施,考核结果得到了有效应用转化,充分发挥了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五、解决“如何持续改进”问题,建立动态优化的考核机制
考核工作的持续改进是确保考核效果的重要保障。市院在推进考核工作的同时,注重建立动态优化的考核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持续改进。一是定期评估考核效果。市院每年组织一次考核效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干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二是定期更新考核指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检察工作的变化,考核指标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市院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考核指标始终符合检察工作的实际需求。三是定期培训考核人员。市院定期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培训,提升考核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定期交流考核经验。市院定期组织各基层院进行考核工作经验交流,分享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促进全市检察机关考核工作的整体提升。通过这些措施,考核工作的持续改进得到了有效保障,确保了考核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
六、总结与展望
某市检察机关试点运行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通过解决“考什么”、“怎么考”、“谁来考”、“如何用”、“如何持续改进”等问题,初步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公正透明、多方参与、应用广泛的考核体系。这一考核体系的建立,不仅有效解决了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难题,也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市院将继续深化考核工作,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提升考核效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市院还将积极推广这一考核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推动检察事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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