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基层社:

  为切实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经县社党委、理事会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当前系统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户数为基数,201x至201x年每年解困脱困数应达到建档困难职工的比例分别不低于40%、40%、20%。

  (一)对已纳入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着重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

  (二)对因各类因素造成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对没有社会保险,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社会保险金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推动纳入低保兜底。

  (三)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政府医保制度和政府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制度。其中,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开展核查。紧紧围绕实现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要求,科学制定困难职工标准,准确界定解困脱困对象。按照标准开展困难职工档案核查,符合标准的强化帮扶和保障,不符合标准的退出帮扶范围。要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统筹做好政策衔接、项目安排等具体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明确、资源配置合理、措施精准到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困难职工规模、数量、分布等情况,找准致困原因、分类识别制定解困脱困措施,户策对接,建档立卡。

  (二)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下岗职工,要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援助等方式,以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与职业培训机构合作,为困难职工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班,提升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同时,可以设立专项创业基金,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提供启动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成功创业。此外,还可以通过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定期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会,为困难职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深入开展送温暖工作。各基层社要进一步健全向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机制,确保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能够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在高温季节,开展“送清凉”活动,为一线职工送去防暑降温用品;在寒冷的冬季,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御寒物资。同时,要注重精神慰藉,通过举办文化娱乐活动、心理健康讲座等形式,丰富困难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社会救助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具体来说,可以与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沟通困难职工的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对于因病致贫的职工,要积极协调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对于子女上学困难的职工,要协助申请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对于住房条件差的职工,要帮助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此外,还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物资、资金,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过举办政策解读会、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让广大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知晓申请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要加强典型宣传,挖掘和推广在解困脱困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职工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成立由县社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解困脱困工作。各基层社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基层社每月向县社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社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要将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总之,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和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基层社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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