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梅雨期强降水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梅雨期强降水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今年6月16日入梅以来,我省先后遭遇两轮强降雨袭击,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短时强降雨和雷暴大风等灾害风险。最近一周我省又将迎来一轮梅雨期的强降水,部分地区伴有暴雨、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降雨持续时间长,安全防范形势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各项防汛救灾和应急处置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扎实做好抗大灾保安全各项准备。根据气象预报,预计6月30日夜间开始,我省将有一段集中强降雨,降雨中心主要位于东部和南部地区,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其中,6月30日晚~7月3日,江汉平原南部、鄂东南、鄂东北东部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7月4~5日,鄂西南、江汉平原、鄂东北一线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6月30日至7月5日累计雨量,恩施、宜昌、荆州、荆门、孝感、武汉、黄冈、黄石、鄂州、咸宁等地局部200~400毫米,鄂东北局部可能超过5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60~100毫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汛情、风情及其发展变化,充实监测力量,改进监测方法,加密监测频次,及时会商分析,滚动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二、强化责任,全面落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细化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各类防洪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各地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等防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城市易涝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确保各类防洪工程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同时,要加强对中小河流、山塘、水库的巡查防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处置。

  四、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作用。各地要根据雨情、水情变化,科学调度水库、湖泊、闸坝等水利工程,合理控制库容,提前腾库迎洪,减轻下游防洪压力。要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对于超警戒水位的河流,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水位,确保河堤安全。同时,要密切关注城市内涝情况,提前做好排涝准备,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五、广泛宣传,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防汛知识,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山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确保防灾避险知识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患者、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

  六、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和应急响应及时。各级防汛指挥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一旦发生险情,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险情和救援情况,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对于重大险情,要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确保领导决策科学及时。

  七、统筹兼顾,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地要在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同时,提前谋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尽快组织专家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制定详细的恢复重建方案,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要加大对受灾地区的支持力度,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防汛救灾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八、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各地防汛救灾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因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地也要加强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当前,我省正处于梅雨期的关键时期,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特此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20xx年6月29日

  附件:梅雨期强降水安全防范应对工作责任清单

  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2. 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防汛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的巡查维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4. 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抢险救援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投入救援。

  5. 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6. 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民做好农田排涝和农作物保护工作,减少农业损失。

  7. 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确保受伤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8. 宣传部门要加大防汛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

  9. 财政部门要保障防汛救灾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各项防汛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10.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防汛救灾工作取得实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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