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某某省电力公司创先争优考评办法》(某电发〔201x〕53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三个建设”,不断夯实党支部创先争优对标工作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工作以公司党委“讲党性、树形象、聚人心、促和谐”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党支部书记的“德、能、勤、绩、廉、学”为对标基础,树立标杆、自我改进、持续提高,不断提升党支部书记的自身素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委所属各党支部书记。
第二章 指标体系设置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管理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采用定性综合评价与定量指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指标体系设置与干部管理办法中“干部考核”的内容基本一致,即按照“德、能、勤、绩、廉、学”共6大项目14个评价指标,建立《某某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指标评价考核体系》(见附表1)。
(一)“德”对标指标分值为15分,主要考核党支部书记的“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采用定性综合评价的方式考核。具体而言,政治品德主要考察其对党的忠诚度,是否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会公德主要考察其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表现,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维护社会正义;职业道德主要考察其在工作中的职业操守,是否遵守行业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家庭美德主要考察其家庭关系的和谐程度,是否注重家风建设,孝老爱亲;个人品德则主要考察其个人修养,是否诚实守信,待人友善。
(二)“能”对标指标分值为15分,主要考核党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能力”、“业务专业技术能力”、“领导能力”、“执行能力”和“应急能力”,采用定性综合评价的方式考核。其中,基本工作能力主要评估其对党建工作的熟悉程度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否有效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业务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评估其在专业领域的知识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是否能够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领导能力主要评估其在团队管理和决策中的表现,是否能够激发团队活力,提升团队战斗力;执行能力主要评估其对上级部署任务的落实情况,是否能够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应急能力主要评估其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应对策略和处理效果,是否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冷静,迅速采取措施。
(三)“勤”对标指标分值为18分,主要考核党支部书记的勤政情况,以是否能够按时按量完成年度支部承担的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为主要依据。具体来说,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能够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党建活动,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是否能够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支部工作;是否能够深入基层,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是否能够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推动支部工作的不断进步。
第六条 “绩”对标指标分值为20分,主要考核党支部书记在推进党支部建设、完成工作任务、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业绩表现。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部党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情况,如党员教育培训的覆盖率和满意度;支部工作的创新成果,如特色党建项目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支部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贡献度,如通过党建引领,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支部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如通过组织文化活动,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第七条 “廉”对标指标分值为15分,主要考核党支部书记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确保其在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形象。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四风”问题;是否公开透明地开展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是否廉洁从业,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否带头树立良好的家风,教育家人遵纪守法。
第八条 “学”对标指标分值为17分,主要考核党支部书记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鼓励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拓宽知识面;是否能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理论素养;是否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是否能够带动支部成员共同学习,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第三章 考评程序
第九条 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考评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成立考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评工作小组由公司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组成,确保考评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 考评周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考评工作分为自评、互评、上级评定和公示四个阶段。
(一)自评阶段:各党支部书记根据考评指标体系,对照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填写《某某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自评表》(见附表2),并提交至考评工作小组。
(二)互评阶段:考评工作小组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相互评议,填写《某某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互评表》(见附表3),重点评估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三)上级评定阶段:公司党委根据自评和互评结果,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全面评定,形成初步考评意见。
(四)公示阶段:初步考评意见经公司党委审定后,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考评工作小组反映。考评工作小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9分及以下。考评结果将作为党支部书记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书记,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公司将视情况采取诫勉谈话、岗位调整等措施,督促其改进工作。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考评结果将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党支部书记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考评结果还将作为党支部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书记,公司将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同时,公司将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其参评更高层次的荣誉奖项。
第十五条 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公司将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诫勉谈话:由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限期改正。
(二)岗位调整:对于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党支部书记,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必要时可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三)培训提升:公司将组织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参加专项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第十六条 公司将定期总结考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方法,确保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某某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考评办法》(某电发〔201x〕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某某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指标评价考核体系》
附件2:《某某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自评表》
附件3:《某某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创先争优对标互评表》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党委旨在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党支部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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