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某县“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县直系统妇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发挥家庭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县妇联、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决定于201x年“三八”期间在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厦隆重表彰一批XX县“最美家庭”,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XX县“最美家庭”100户,其中推选XX县“最美家庭”标兵户20户。
二、评选条件
全县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不求高大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吸引广大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激发群众的自主意识和参与热情,扩大家庭参与深度和广度,采取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开展寻找活动。凡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家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评。
三、评选办法
(一)宣传发动(201x年11-12月)。各乡镇、县直系统妇委会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宣传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明确创建活动的标准与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二)推荐报名(201x年1月上旬)。分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组织推荐由各乡镇妇联及县直系统各妇委会负责,各乡镇、各单位在层层推选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XX县“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各乡镇推荐2个、县直各系统推荐3个。社会推荐通过家庭自荐或群众推荐方式进行,登陆XX县妇联公共邮箱(XXX@126.com),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单位申报。
(三)投票评选(201x年1月中下旬)。1月中旬,县妇联、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将联合在县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最美家庭”候选家庭的先进事迹,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进行网络投票。同时,成立由县妇联、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家庭进行综合评审。网络投票占总评分的30%,评审委员会评审占总评分的70%。最终根据综合得分确定100户“最美家庭”和20户“最美家庭”标兵户。
四、表彰奖励
(一)表彰大会(201x年3月8日)。在201x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当天,县妇联、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将在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厦举办表彰大会,邀请县领导出席并为获奖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同时,邀请部分获奖家庭代表分享他们的家庭故事,传递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
(二)媒体宣传。县广播电视台将对表彰大会进行全程录制,并在黄金时段播出。同时,县妇联、县文明办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报道“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后续支持。对于获得“最美家庭”称号的家庭,县妇联将优先推荐其参加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争取更高的荣誉。同时,县妇联、县文明办还将定期组织“最美家庭”成员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家庭加入到文明家庭建设的行列中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妇联、县直系统妇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的有效途径。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等形式,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出的家庭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感召力。要注重挖掘和宣传家庭中的先进事迹,展现家庭成员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县妇联、县文明办将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妇联、县直系统妇委会要主动汇报工作进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六、总结提升
(一)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妇联、县直系统妇委会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梳理活动成效,提炼活动亮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妇联备案。县妇联将适时召开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二)建立机制,长效推进。县妇联、县文明办将以此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家庭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不断完善家庭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丰富家庭文明建设的内容形式,提高家庭文明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三)深化学习,提升素质。各乡镇妇联、县直系统妇委会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妇联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过此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我们不仅能够发现和表彰一批在家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家庭,更能够激发全社会关注家庭、重视家庭、建设家庭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家家受益的良好局面。希望各乡镇妇联、县直系统妇委会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为推动我县家庭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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