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场监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研究

  近年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摆在市场监管的重要位置。xx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全面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行了部署和落实,建立起“一单、两库、一规范、七细则”双随机抽查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作出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工作现状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文件要求,在总结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各业务条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建立起“一单、两库、一规范、七细则”的双随机抽查制度。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发重点领域监管事项清单,梳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事项清单x条,100%全部实施随机抽查。明确各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和抽查内容等,让监管事项明细化、措施精准化。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以注册登记平台为基础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抽查检查对象为市场主体名录库所有存续市场主体,并根据市场主体设立、吊销、注销和迁出等情况,对市场主体名录库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除公示信息类的不定向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由省局抽取外,其他事项检查的市场主体均由信用监管科抽取。同时,市市场监管局还建立了抽查任务管理系统,实现了抽查任务的自动分配和跟踪管理,确保了抽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了保证执法检查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人员均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培训,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和专业知识。在每次抽查任务中,系统会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参与检查,避免了人为干预和选择性执法,提高了执法检查的公信力。

  (四)制定抽查工作规范。为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xx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明确了抽查工作的基本流程、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该规范不仅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操作指南,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预期,增强了市场的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

  (五)制定抽查实施细则。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细则》、《药品监督检查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细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细则》等七个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这些细则不仅为执法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检查标准,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合规经营的参考依据,有效提升了市场监管的效能和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在xx市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抽查覆盖面不足。目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对于其他领域的抽查力度相对较小。这导致部分市场主体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抽查到,从而放松了对自身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应逐步扩大抽查范围,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全覆盖,提高抽查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二)抽查频次和比例不够科学。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在制定抽查计划时,主要依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经验判断,缺乏科学的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这导致抽查频次和比例的设置不够合理,有时会出现抽查过度或抽查不足的情况。例如,对于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抽查频次过高可能会增加其负担;而对于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抽查频次过低则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因此,市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和评估,科学设定抽查频次和比例,实现精准监管。

  (三)抽查结果运用不充分。虽然市市场监管局已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但对抽查结果的后续处理和运用还不够充分。一方面,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有些市场主体整改不到位,甚至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影响了抽查的效果;另一方面,对于抽查中表现良好的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难以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应建立健全抽查结果运用机制,对于存在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于表现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奖励,引导更多市场主体主动守法诚信经营。

  (四)信息化建设滞后。当前,市市场监管局的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需求。例如,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数据更新不及时,抽查任务管理系统功能单一,抽查结果公示平台用户体验不佳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抽查工作的效率,也降低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因此,市市场监管局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扩大抽查覆盖面。市市场监管局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要求,逐步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扩展到所有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全覆盖。特别是对于新兴行业和新业态,要加强研究和探索,制定符合其特点的抽查方案,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二)优化抽查频次和比例。市市场监管局应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考虑市场主体的规模、行业特点、历史违规记录等因素,合理设定抽查频次和比例。对于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强化监管力度;对于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减轻其负担。同时,要定期对抽查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抽查计划,确保监管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市市场监管局应建立健全抽查结果运用机制,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要加大对抽查中表现良好市场主体的宣传力度,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奖励,树立正面典型,引导更多市场主体主动守法诚信经营。此外,还要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应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数据更新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优化抽查任务管理系统功能,实现抽查任务的智能分配和全程跟踪;三是改进抽查结果公示平台,提高用户体验,增强社会监督的透明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总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xx市市场监管局应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也要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共同推进我国市场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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