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我市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坚持“著名文化旅游名城、现代科技新城、生态宜居水城”定位和“文旅强市、工业立市、生态兴市、依法治市、新型城镇化”五大战略,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五个一”统领、“十条线”推进、“精细化”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的美丽愿望,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绿色福祉。

  (二)主要目标。到202x年,保持“率先领先、走在前列”新常态,发展方式实现重大转变,新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成效显著,主体功能区建设顺利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国土空间开发规范有序,加快形成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旅游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到0.70吨标煤以下,能源消耗强度持续下降,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40立方米以下。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标准要求,饮用水水源地得到保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乡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美丽乡村建设覆盖面更广,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强化主体功能区建设。依据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我市主体功能区,明确各类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强化空间用途管制,确保主体功能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功能明确。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实施严格的产业准入制度,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鼓励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塑造特色风貌。

  3. 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率。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材,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装备,降低能耗水平。

  2. 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推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多元化清洁能源发展。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运行效率。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减少煤炭消费比重。

  3. 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节水工作,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河湖水质,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

  (三)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严格施工扬尘管控,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污染影响。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协同应对跨界污染问题。

  2.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管,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供水安全。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实现采补平衡。

  3.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控制名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对受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或修复治理。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四)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广绿色供应链管理。发展绿色金融,引导资本流向绿色领域。

  2.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绿色低碳理念,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推广绿色出行方式,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使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权利义务。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资源税费制度,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对象、方式和标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流域上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3.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严格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细化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设立市级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含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严格考核评价。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市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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