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密管理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定密管理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定密工作是保密工作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保密工作目标与任务的前提,其规范性、精准性直接影响国家秘密的管理效能。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机关单位存在定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模糊了保密与公开的界限,导致部分国家秘密得不到有效保护,需要被公众知晓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亟待下力气加以解决。
一、主要问题
一是定密权限难行使。目前,地市一级大部分直属机关单位、开发区和县(市、区)没有原始定密权,有的也不了解申请定密授权的流程,相关定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此外,在定密责任人行使定密权限方面,部分定密责任人对保密工作缺乏深入理解,很难适应本单位定密工作需求;还有的机关单位指定所有副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定密责任人,但由于定密培训开展不到位或者岗位轮换频繁等因素,导致定密责任人不熟悉相关工作,定密工作难以持续规范开展。
二是定密程序易忽略。在基层定密实践中,部分机关单位派生定密不履行定密审批手续,直接对派生文件作出密级标志。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于保密事项范围的相关规定不熟悉,把定密作为一项独立的工作,对于原始定密事项不提前做拟定密级等工作,在发文过程中领导认为应当定密时才履行定密审批程序,这不仅影响了定密工作的效率,也容易造成泄密风险。例如,某县级机关在处理一份涉及敏感信息的文件时,由于未提前进行定密,导致该文件在内部流转过程中被不当传播,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
三是定密标准不统一。不同机关单位之间对于同一类事项的定密标准存在差异,这不仅增加了基层机关单位定密工作的难度,也影响了保密工作的整体效果。例如,某市直机关在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时,将其定为“机密”级,而另一市直机关则将其定为“秘密”级,这种定密标准的不统一,容易导致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和误判,进而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是定密监督机制不健全。当前,部分机关单位对于定密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措施,导致定密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例如,某市级机关在定密过程中,未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导致定密责任人随意更改密级,甚至将一些本应公开的信息定为秘密,严重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从客观因素来看,一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贯彻力度不够,部分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定密工作的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二是定密工作的专业性较强,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部分机关单位的定密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指导,难以胜任定密工作;三是定密工作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使得定密标准和程序难以完全标准化,增加了定密工作的难度。
从主观因素来看,一是部分机关单位领导对定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定密工作未能得到有效推进;二是部分定密责任人在行使定密权限时,缺乏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往往凭经验或主观判断,导致定密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三是部分机关单位在定密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定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脱节,影响了定密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和宣传。各级机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确保定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定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定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二是建立健全定密工作机制。各级机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定密工作责任制,明确定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定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定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定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合力。此外,要完善定密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定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定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是强化定密人员的专业培训。各级机关单位要加强对定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定期组织定密人员参加保密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定密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提高其定密工作的专业水平。同时,要建立定密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定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优化定密标准和程序。各级机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定密标准和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根据保密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合理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避免定密标准过高或过低。同时,要简化定密程序,提高定密工作效率,确保定密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是加强定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各级机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定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定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要建立定密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定密工作的全程记录和动态管理,确保定密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同时,要加强对定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防止定密信息的泄露和滥用,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
六是加强定密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各级机关单位要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定密工作的国际视野和开放水平。要积极参与国际保密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升我国在国际保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同时,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开展定密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定密工作的创新发展。
总之,定密工作是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定密工作,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不断加强定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定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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