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税务局关于做实明察暗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全市系统各级纪检机构积极探索延伸监督触角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明察暗访机动灵活、时效性强、易于发现问题的优势,切实将监督贯彻税收工作全过程。但从实际情况看,明察暗访工作还存在一些痛点、难点、堵点,亟待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整体推进。

  一、存在问题

  (一)从组织上看,偏“封闭”。20xx年以来,全市系统各级纪检机构选聘X名特约监督员,全市系统机关党支部调整后,选举产生X名支部纪检委员,有效拓展了监督渠道、增强了监督合力。但从实际运用上看,20xx年以来,全市系统各级纪检机构共开展X次明察暗访,有支部纪检委员、特约监督员或税务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如督审、法制部门参与的仅X次,大多数的明察暗访工作,从组织到实施由本单位纪检机构独自完成。一是有顾虑。邀请非纪检条线人员参加,势必牵涉到跨部门横向合作,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工作开展难度。此外,涉及的非纪检条线人员越多,就越有可能提前泄露消息,导致明察暗访工作效果“打折扣”。二是有难度。支部纪检委员和特约监督员制度,虽然长期存在,但都有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清晰等问题。而与内设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因为沟通交流还不顺畅、不频繁,实际操作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二)从内容上看,偏“单一”。20xx年以来,全市系统各级纪检机构共开展X次明察暗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大多集中于纪律作风问题方面,较少涉及税务干部执法不规范、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深层次问题。一是纪律作风问题有“反复性”。在工作中我们深切感受到纪律作风问题就像“滚刀肉”,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表现形式也很多,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为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全市系统各级纪检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多次运用明察暗访推动真抓严管。二是涉税业务问题有“隐蔽性”。从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来看,涉案税务干部常通过钻政策漏洞、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方式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这些问题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不易被发现和查处。因此,在明察暗访中,如何深入挖掘这些深层次问题,成为当前工作的难点之一。

  二、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单位对明察暗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这只是上级布置的一项任务,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明察暗访流于形式,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此外,一些干部对明察暗访的畏惧心理,担心自己或同事被查出问题,影响单位和个人形象,从而在配合工作中态度消极,甚至有意回避。

  (二)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全市系统明察暗访工作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套基本的工作流程,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跨部门协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不够充分,影响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明察暗访的后续处理机制不健全,对于发现的问题,缺乏有效的跟踪整改和责任追究措施,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形成“查而不改”的现象。

  (三)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明察暗访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然而,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系统的培训和实践锻炼,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对业务流程的掌握不够熟练,导致在明察暗访过程中,难以准确把握问题的关键点,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全市系统各级纪检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明察暗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把明察暗访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二)优化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明察暗访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内设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要探索建立明察暗访成果运用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要加大对明察暗访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要加大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注重选拔和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明察暗访队伍中来。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在明察暗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工作不力导致问题频发的,要严肃问责,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四)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明察暗访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增强明察暗访的突然性和不可预测性,防止被检查对象提前做好准备,影响检查效果。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提高明察暗访的科技含量,实现精准监督。

  (五)深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要针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总之,明察暗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系统各级纪检机构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不断深化明察暗访工作,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推动全市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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