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1x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201x年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全面抓好贫困家庭劳动力精准识别、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劳务输出、产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技能脱贫和促进就业各项工作,确保201x年实现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500人,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800人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主要任务。积极实施支持就业载体发展、鼓励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15条就业扶贫措施。细化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促进更多贫困户通过就业实现脱贫。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就业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2.进度安排。11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一库五名单”(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依托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机制,及时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信息。做好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的比对复核工作,做实全市贫困劳动力统计数据。依托“一库五名单”,重点对201x年计划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就业扶贫帮扶措施,开展精准就业服务。

  2.进度安排。6月底前完成今年计划脱贫人口精准识别。

  (三)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主要任务。大力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根据贫困群众的培训意愿,结合产业发展、农房改造、新村建设、外出务工,开发符合贫困群众特点的实用技术培训。继续举办“农民夜校”“培训流动车”“田间课堂”等送教下乡活动,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至少一项实用技能,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同时,加强与企业、培训机构的合作,采取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确保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进度安排。9月底前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四)加大转移就业力度(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交通运输局)

  1.主要任务。建立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与经济发达地区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邀请省内外企业来我市招聘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交通补贴等服务,降低其外出务工成本。同时,加强对已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其稳定就业。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五)推动自主创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主要任务。优化创业环境,简化创业手续,降低创业门槛,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便利。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贴息支持,减轻其融资负担。开展创业指导服务,组建创业导师团队,为创业者提供项目选择、市场分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举办创业大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贫困劳动力的创业热情。同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引导贫困劳动力围绕当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开展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创业项目,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增收。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六)推进产业吸纳就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主要任务。以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将就业扶贫与产业扶贫有机结合,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与产业发展双赢。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如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建厂,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劳动力在产业链中获得稳定收益。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增强产业竞争力。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七)开发公益性岗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主要任务。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如乡村保洁员、护林员、水管员等,优先安置这部分群体就业。明确公益性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确保其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实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稳定就业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退出,腾出岗位用于安置新的贫困劳动力。同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养。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就业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和成功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扶贫的良好氛围。组织编印《就业扶贫政策汇编》《就业扶贫典型案例选编》等资料,发放到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手中,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讲活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家中,面对面讲解政策,帮助他们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三)严格考核评估。将就业扶贫纳入全市脱贫攻坚考核体系,作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就业扶贫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从政策落实、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就业扶贫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实行全程跟踪审计,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加强绩效管理,将资金使用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五)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就业扶贫全过程,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确保就业扶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就业扶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201x年就业扶贫各项目标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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