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纪委关于用好专项监督方式提升治理效能的调研思考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在理论层面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在实践层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随着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的不断创新以及监督实践的深入探索,专项监督因其自身鲜明的权威性、针对性、有效性,越来越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如何进一步深化用好专项监督,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开展专项监督的特点优势

  (一)专项监督更能聚合力量,实现攻坚克难

  专项监督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方式,往往在横向上覆盖多条块,在纵向上跨越多层级。开展专项监督,能够充分调动多个责任主体协同发力,打破行业领域层级等方面的壁垒,从而最大限度凝聚力量。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专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工作专班形式开展专项监督,可以迅速整合力量,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将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以达到促进重要决策部署迅速落实、问题集中解决的目的。例如,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通过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工作专班,实现了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保障了扶贫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专项监督更能有的放矢,体现精准有效

  与日常监督更注重基础性、长期性不同,专项监督是以收拢五指、重拳出击的方式,对行业系统、重点领域等方面存在的“顽瘴痼疾”予以“外科手术”式的定点清除,具有针对性更强、综合施策更多、监督力度更大、监督效果更显著等特点,能够有效克服泛泛监督中常见的合力不足、靶向不准、“后半篇”文章不实等问题,更能体现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从而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如近两年我们先后围绕营商环境开展的“优化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护航重大项目落地行动”等,开展体验式、嵌入式专项监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纪检监察力量。这些行动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还推动了相关制度的完善,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专项监督更能以小见大,促进系统施治

  相比于常规性的监督方式,专项监督往往奔着具体问题去,但其影响却远远超出问题本身。通过专项监督,不仅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个别问题,还能揭示出背后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从而推动系统性治理。例如,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专项监督中,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件的查处,不仅惩处了违纪违法行为,还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了整个行业的规范化水平。这种“以小见大”的监督方式,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提升治理效能。

  二、专项监督的实施路径

  (一)明确监督重点,确保方向正确

  专项监督的成功与否,首先取决于监督重点的选择是否准确。纪检监察机关应紧密围绕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选择那些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科学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专项监督的方向正确、重点突出。例如,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可以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落实、村集体资产管理等作为监督的重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二)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另一方面,可以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发现潜在的问题线索,为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体验式、嵌入式监督,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确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在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中,可以通过模拟企业办事流程,亲身体验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从而提出更具操作性的改进建议。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专项监督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需要各方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构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与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督格局。例如,在安全生产专项监督中,可以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共同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专项监督的成效评估

  (一)建立评估机制,确保监督实效

  专项监督的效果如何,最终要靠实际成果来检验。纪检监察机关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定期对专项监督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优化监督方式。评估内容应包括监督任务完成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例如,在扶贫领域专项监督结束后,可以通过走访贫困户、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评估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二)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制度完善

  专项监督不仅要解决具体问题,还要注重成果转化,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今后开展类似工作提供借鉴。例如,在教育领域专项监督中,可以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揭示出招生录取、财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教育部门出台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教育系统的廉洁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专项监督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监督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例如,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中,可以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企业等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

  四、结语

  总之,专项监督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专项监督的实践探索,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通过不断努力,我们相信,专项监督必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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