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现代种业振兴工作方案

  XX市现代种业振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种业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紧盯种业振兴“三年打基础”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五大行动措施落实,加快我市现代种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一)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尾工作,其中因国家库圃已保存、属于近代选育品种、实物数量不足等问题需要更换地方种质资源的,尽快完成补充更换工作,确保征集作物与资源实物一一对应。高标准完成全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配合省级编制《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志》。配合省级对我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进行收尾审核,根据全市水产养殖种质普查状况,配合省级编制《河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志》。

  (二)加快推进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依托市农科院、种子管理机构和有关企业,对收集的农作物种质资源进行鉴定评价,开展品质、抗病、抗逆等重要性状评价分析。鉴定检测主要农作物新品系(杂交组合)品质、抗病虫性、抗寒性、节水性等重要性状30个次。配合省级做好鉴定优异种质资源13个次,筛选适宜当地的优异种质和特色品系。

  (三)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在利用好现有市农科院种质资源库的基础上,重点提高保存能力和安全性。支持企业建设小型种质资源库。加强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管护,进一步提升保护水平。推动建立市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对珍稀、濒危、特有种质资源的保护。定期开展种质资源库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源安全。探索建立种质资源保护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参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强化种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加大种业科技研发投入。将种业科技创新纳入市级科技计划支持范围,设立专项基金,加大对种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种业企业联合开展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制约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加强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种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

  (二)推进种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健全种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支持种业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共建种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种业企业通过技术入股、成果转让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加强对种业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广,提高科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效益。

  (三)培养种业科技人才。实施种业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种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种业相关专业课程,培养种业领域的高素质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一批高层次种业科技人才。建立健全种业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定期举办种业科技培训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种业科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提升种业产业竞争力

  (一)优化种业产业结构。按照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优化种业产业结构,推动种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支持种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等方式,提升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鼓励种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链条。引导种业企业向种业服务领域延伸,提供种子生产、加工、销售和技术指导等全产业链服务。

  (二)培育种业龙头企业。实施种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种业企业。支持种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种业企业参与国际种业交流合作,拓展国际市场。加强对种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种业龙头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优化政策环境。

  (三)打造种业品牌。实施种业品牌战略,提升种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种业企业注册商标,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种业品牌宣传推广,通过展会、媒体等多种渠道,提高种业品牌的市场认知度。鼓励种业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种业展览会,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优势。建立种业品牌评价体系,定期发布种业品牌排行榜,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种业产品。

  四、完善种业市场监管体系

  (一)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种业市场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加强种子市场监督检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完善种子质量检测体系,提高种子质量检测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种子追溯体系,实现种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可追溯。加强种业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推进种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种业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贮藏、检验等环节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支持种业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提升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加强种业标准化宣传培训,提高种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推动种业企业实施标准化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优化种业营商环境。深化种业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种业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增强种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种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种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应用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种业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种业国际化水平。

  五、加强种业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种业发展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设立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技创新、种业企业培育等重点领域。加大对种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种业发展条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种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探索建立种业风险补偿机制,降低种业企业经营风险。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种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种业企业负担。对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对种业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设备,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种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三)强化用地保障。将种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种业企业用地需求。对种业企业建设种子生产基地、科研试验基地等项目,给予用地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种业企业利用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建设种业基础设施。对种业企业租用国有土地的,可适当减免租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种业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种业振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种业振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种业振兴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种业振兴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种业振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种业振兴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和推广种业振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种业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种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社会对种业发展的信心。

  (四)严格考核评估。建立种业振兴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种业振兴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各区县(市)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通过严格的考核评估,确保种业振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XX市将全面加强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种业产业竞争力,完善种业市场监管体系,优化种业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实际行动为种业振兴贡献力量,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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