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的各项扶持政策,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依法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联结分散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纽带,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组织形式。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民互助合作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增强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力,是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积极引导,稳步推进。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数量多、“空壳社”多、规模小、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竞争能力不强、带动农户能力弱等问题,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策扶持,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这一主线,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结合农业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环境营造、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同时尊重市场规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采取差异化的政策措施,避免一刀切;坚持规范运作、提升质量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合作共赢、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成员权益,实现共同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xx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稳步增长,结构更加合理,运行更加规范,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带动农户能力明显提升,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具体目标包括: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X个,其中省级以上示范社达到X个;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率达到X%以上,带动农户比例达到X%以上;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均培训农民X人次以上,成员收入比非成员农户平均高出X%以上;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X%以上,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比例达到X%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发展环境。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协调推进机制。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和成功经验,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和支持度。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方面。要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完善土地政策,优先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用地需求,支持其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二)强化规范管理。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保障成员合法权益。要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骨干成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推动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三)提升服务能力。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服务领域,从单一的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建设,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等新型业态,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升农业科技含量。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促进融合发展。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链整合,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方式,与上下游企业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降低市场风险。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政策支持。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改造、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项目。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负负担。要优化金融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完善保险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保险产品,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监管,确保其依法依规运营。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发布信用评价结果,引导其诚信经营。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状况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机制,对于长期不开展业务、管理混乱、侵害成员权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及时予以清理整顿,维护市场秩序。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和成功经验,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和支持度。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提升自身发展水平。
总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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