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提升全县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按照年初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结合“灯下黑”课题调研情况,县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县直属机关党组织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抓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治理范围

  县直属各机关党组织

  (二)治理重点

  开展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部门党组(党委)书记重视不够,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不落实。部门(单位)就党建抓党建,党建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脱节等问题。

  2. 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重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县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县直机关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机关党组织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各机关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各机关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认识,自觉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机关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

  各机关党组织要对照治理重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查摆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直机关工委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细化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程序,提高质量。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人财物等资源向党建工作倾斜,为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

  县直机关工委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机关党组织要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公开整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评议。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

  各机关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注重统筹兼顾,确保两手硬

  各机关党组织要在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带党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各机关党组织要加强与县直机关工委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各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各机关党组织之间要加强交流互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总结提升,巩固治理成果

  各机关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要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编印典型案例等形式,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各机关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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