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调查研究,城建环保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到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走访座谈,对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向区政府十余个职能部门、八个街镇和部分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专家和居民等征求意见建议,并逐步修改完善。现将调研成果报告如下:
一、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x年2月31日,我区共有住宅小区781个(含零星小区),总建筑面积7018.16万平方米;在管物业企业173家,小区经理480人,物业从业人员17023人,其中一线工作人员15759人;居委会283个,业委会366个;已交付大型居住社区市属保障房79个,住宅建筑面积约640万平方米。近年来,我区全力推进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各住宅小区运行更加安全、环境更加宜居、服务更加便捷、治理更加高效。
(一)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工作规范体系。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创新和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x—202x)》,涵盖党建引领小区综合治理、业委会规范化建设、物业管理服务提升等多个方面。通过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在党建引领方面,通过建立“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机制,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形成了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监管,持续优化物业管理水平。区房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目标,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将结果作为市场准入、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推动智慧物业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物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如开发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主投诉、报修、缴费等事项线上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生活。四是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补贴、社会投资等方式,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居住品质。
(三)多方参与,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在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我区注重发挥各方力量的作用,构建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化治理格局。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将其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二是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鼓励成立各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邻里互助、环境保护等活动,营造和谐友爱的社区氛围。三是激发居民自治活力,推动业委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能力。四是加强与驻区单位的合作,共同解决停车难、环境整治等问题,形成合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区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导致业主满意度不高。此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小型物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减少了必要的投入,影响了服务质量。特别是对于一些老旧住宅小区,由于设施老化、维修资金不足等原因,物业管理难度较大,亟需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业委会建设有待加强。目前,虽然大部分住宅小区都成立了业委会,但其运行情况并不理想。有的业委会成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难以有效发挥作用;有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关系紧张,合作不够顺畅;还有的业委会存在选举程序不规范、财务透明度低等问题,影响了其公信力。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业委会自身的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小区的治理效果。
(三)居民参与度不高。尽管我区在推动居民自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来看,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仍然不高。一方面,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居民认为社区事务与自己无关,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沟通渠道不畅等原因,居民对社区治理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有限,难以形成广泛共识。
(四)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当前,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还存在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个别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信息,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有些业委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违反程序,损害了业主利益;还有部分居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占用公共空间,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维护良好的社区秩序。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制定更为细化的操作指南,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更加具体的指导。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此外,还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等相关主体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
(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是继续深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奖惩机制,激励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解决设施老化、维修资金短缺等问题。三是推广智慧物业建设经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物业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四是建立健全业主满意度测评机制,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及时了解业主需求,调整改进工作方向。
(三)加强业委会建设。一是优化业委会成员结构,吸收更多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才加入,提升业委会整体素质。二是规范业委会选举程序,确保选举过程公开透明,保障业主权益。三是建立健全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双方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秩序。四是加强业委会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提高其公信力和影响力。
(四)激发居民参与热情。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普及社区治理知识,增强居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二是搭建居民参与平台,畅通意见表达渠道,让居民在社区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和谐友爱的社区氛围。四是探索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
(五)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发力。建议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总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改革,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打造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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