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问政》第七期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娱乐场所噪声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力做好《阳光问政》第七期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娱乐场所噪声问题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文化娱乐场所实际,决定从10月15日至12月底对全市文化娱乐场所噪音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执行《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市、县城区范围内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我市娱乐场所依法规范经营,为广大市民创造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和文化市场环境。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不仅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效果持续稳定。同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提升行业自律意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治理范围

  市、县城区范围内拥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歌舞厅、动漫城、电子游戏厅等经营性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类KTV、酒吧、夜总会、游艺厅等。这些场所往往因为经营时间长、音量大等特点,成为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重点区域。因此,本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关注这些场所的噪音排放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治理重点

  (一)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3条的规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二)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在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仍有营业行为的。

  此外,还将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检查各文化娱乐场所是否按照要求安装了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如隔音墙、吸音板等,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的降噪效果。

  2. 经营时间的合规性。严格监督各文化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确保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营业,避免深夜噪音扰民。

  3. 噪声监测和记录。要求各文化娱乐场所定期进行噪声监测,并做好记录,以便监管部门随时查阅,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群众投诉的处理。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处理机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问题,要迅速响应,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决定成立市城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XXX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XXX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XXX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科长

  XXX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XXX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XXX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XXX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由市场管理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和推进。

  (二)职责分工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各文化娱乐场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场所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市环保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超标排放的场所提出整改意见。

  4. 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保障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5.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清理,改善周边环境秩序。

  6. 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

  召开全市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2.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 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和整治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

  要求各文化娱乐场所对照法律法规和整治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2. 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场所,由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3.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会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对存在严重噪音污染问题且拒不整改的文化娱乐场所,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确保整治效果。

  3. 加强夜间巡查,对违规营业、噪音超标的场所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查找不足之处,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2. 建立健全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污染防治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文化娱乐场所依法规范经营。

  3. 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整改的场所进行复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市民生活环境的持续改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整治要求,曝光典型案例,树立正面典型,引导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整治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彻底解决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污染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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