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切实解决民政部门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特别是在破解民政改革发展难题、构建现代化体系中精气神不够、得失心重、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一、专项整治重点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当前需要重点关注和着力整治五个方面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一)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市民政局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是否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民政局工作要求方面,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不强,问题检视反思不够深刻的问题。(二)深化民政改革,攻坚克难方面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方面,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不力,担当精神不足,该管的事不管,该抓的工作不抓,该负的责不负等问题;在“完善民政体制”“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民政体系”等重大民政改革任务方面,是否存在深入研究不够,创新精神不强,工作畏首畏尾,不敢啃硬骨头等问题;在脱贫攻坚、改革发展等方面,是否存在组织领导不得力,行动不坚决,部署安排不及时,责任措施办法不多,协调配合不顺畅,错失良好发展机遇等问题。(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抓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方面,是否存在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工作谋划不足、思考不深、探索不够等问题;在干事创业,破解民政改革发展难题方面,是否存在等待、观望的心态,精气神不够,得失心重,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就上交”等问题;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缺乏跟踪问效,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四)服务群众,改进作风方面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服务群众工作中,是否能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是否能够在日常工作中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面对复杂情况和棘手问题时,是否能够迎难而上,勇于承担责任;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冷漠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五)廉洁自律,严守纪律方面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问题;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是否存在口无遮拦,随意发表与党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论,违反组织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等问题;在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慵懒散漫,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迟到早退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违背了党的纪律要求,也严重影响了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必须通过严格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考核,促进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二、专项整治措施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上述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党日等形式,引导大家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要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记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科室、各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确保信息畅通。要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彻底解决。要坚持分类施策,对于普遍性问题,要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和完善;对于个性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要注重标本兼治,既要解决表面现象,又要深挖问题根源,从根本上消除问题产生的土壤。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要把教育培训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大家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要注重典型引路,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严肃问责追责,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要围绕民政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和方法,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民政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要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便民利民。要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专项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坚决纠正各种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广泛动员参与,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布倡议书、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共同查找问题,共同研究对策,共同推进整改。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曝光反面典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注重总结提炼,巩固扩大成果。要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要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要持续跟踪问效,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评价和历史考验。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彻底解决民政部门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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