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区河道管理的对策思考

  山区地形起伏较大,地质结构十分复杂,气候差异悬殊,各方面条件都十分恶劣。其河道坡降陡,洪水位高,洪枯变幅大,冲刷力强,水土流失严重。而山区的大部分城镇、村庄、良田又恰恰集中分布在溪河两岸,河道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笔者以竹溪为例,就目前山区河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管理对策进行了认真思考。竹溪地处秦巴山区,与渝陕交界,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97条。多年来,该县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在全县河道管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1.公众对河道依法管理的意识仍然淡薄,管理效果差。对河道实施有效管理,是法律赋予水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河道执法范围广,涉及面宽,对象特殊,不听管、不服管的现象比较普遍,河道执法矛盾多、人员少、手段弱、效果差。2.河道滥采乱挖,导致事故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但在现实中,凡在河道内采砂者,能够按照法规规定主动请求河道主管机关批准的确很少,而是想挖就挖,想采就采,河道主管机关想管管不住,一旦出了问题责任又难以追究。究其原因:一是砂石资源供求矛盾突出。近几年来,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开发、新型节能砖的生产对河道砂石的需求量逐年增长,而我县现有河道的砂石资源极为缺乏,为争夺有限的资源,有条件的采,无条件的也采,有证的采,无证的也采,为河道采砂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二是在依法管理上阻力重重,有的村将河砂资源直接作价卖给私人,甚至一些村干部为了个人利益,擅自批准非法采砂,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河道安全和生态平衡。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可以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河道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和配合水务部门的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特别是对于那些直接参与河道管理工作的村干部,要定期组织他们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杜绝违法审批、私自交易等行为的发生。

  其次,要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力度。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水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一项管理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于未经批准擅自采砂的行为,不仅要依法予以处罚,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还可以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河道管理,利用其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再次,要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对水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我们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步伐,改善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积极推进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植树造林、恢复湿地等方式,增强河道的自我净化能力,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在此过程中,应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建设造成新的生态破坏。

  最后,要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巡查、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等,实现对河道的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安全隐患。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河道管理工作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水环境。例如,可以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于提供有效线索并帮助查处违法行为的群众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也可以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我们的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

  总之,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入手,综合施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美好愿景,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合本地实际的河道管理模式,努力开创山区河道管理新局面。

对山区河道管理的对策思考》由互联网用户分享整理。文章地址:http://www.sanweiyuan.com/news/61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