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会议书面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讲话精神,审议XX县202x年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4位分管领导通报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和重点环保工作推进情况,讲得都很好,指出了问题、找准了症结、明确了方向,希望大家全力抓好落实。下面,在大家讲的基础上,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识上再提升,打好污染防治“主动仗”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这是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齐的三个短板,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须迈过的三道关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有“四个一”的重要论述(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这“四个一”体现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体现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我们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发展的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高水平环境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要把握这几层含义:

  生态环境体现一个地方的政治自觉。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考察时强调,“绿色发展的路子是正确的,路子选对了就要坚持走下去”。4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首站便来到秦岭,他强调,“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决不能重蹈覆辙,决不能在历史上留下骂名”“从今往后,在陕西当干部,首先要了解这个教训”,“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发展清洁生产,推进绿色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 生态环境关系民生福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近年来,我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企业排放超标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损害了政府形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3. 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我们必须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措施上再强化,打好污染防治“组合拳”

  强化源头治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一是加强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布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要求,科学编制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各类产业项目,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落地。二是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准入门槛。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三是推进清洁生产,降低污染排放。要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2. 加强过程监管。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监测网络,提升监测能力。要加强环境监测站点建设,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确保环境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要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公开环境质量信息、企业排污信息等,保障公众知情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推动末端治理。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固体废物处置管理。要规范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特殊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防止二次污染。三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要对受污染地块进行调查评估,制定修复方案,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确保土地安全利用。

  三、责任上再压实,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战”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发改、工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公安、司法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主体,必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要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要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评优评先、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4.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二是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监督。要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举报热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典型案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曝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舆论压力,促进问题整改。

  同志们,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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