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深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对标国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第一方阵,数字化治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开展县级营商环境示范创建,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内陆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样本市”初步建成。
三、主要措施
(一)聚焦指标评价,全面补齐弱势短板
围绕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压实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同,不断加强评价指标优化攻坚,合力争先创优,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第一方阵”。其中“招标投标、人才流动便利度、获得电力、缴纳税费、创新创业”等关键领域将作为重点突破方向。一是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简化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透明度和效率,确保公平竞争;二是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落户手续,解决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吸引高端人才;三是加快电力设施建设,优化用电报装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四是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简化办税程序,推广电子税务局,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五是支持创新创业,加大科技投入,搭建创新平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率。一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四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现交易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五是加强政企沟通,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法治保障,维护市场秩序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修订或废止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创新成果;四是优化法律服务,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五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推进开放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拓展对外开放合作空间。一是深化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二是扩大对外开放,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外资企业服务,吸引更多优质外资项目落地;三是推动贸易便利化,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举办国际经贸活动,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五是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五)优化要素供给,增强发展动力
围绕企业需求,优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供给,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一是优化土地供应,合理安排工业用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四是优化用工环境,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五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区县(市)、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营商环境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舆论引导,正确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一是建立营商环境问题反馈机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网站等方式,畅通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建立营商环境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营商环境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建立营商环境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将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建设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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