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XX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x]14号)精神,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支持保障,结合XX实际,现就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结合我省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推动治XX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公共财政支撑,明确财政事权范围和内容,着力建立覆盖全省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分类施策,合理划分事权责任。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区分各级政府事权,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到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坚持绩效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坚持创新驱动,激发社会参与活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供给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XX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省级财政承担省属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重大文化活动组织等支出责任;市县级财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设施维护、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等支出责任。同时,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市县提供支持,特别是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科学规划布局,合理设置公共文化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加强现有设施的功能拓展和服务升级,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数字文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便捷性。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定期开展群众文化需求调查,精准对接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公共文化建设资金逐年增长。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渠道。探索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文化项目。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注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补充基层文化工作力量,解决基层文化人才短缺问题。

  (五)深化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改革创新。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理念、方式和手段。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搭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文化资源,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将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文化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要加强土地、金融等要素保障,支持重大文化项目建设。要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督查机制,加强对改革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将改革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广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注重经验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改革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借鉴。要加强对改革效果的跟踪评估,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改革方向正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总之,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推动治XX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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