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三解”法化解农村土地纠纷

  三解法化解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居民相对于城镇居民而言,社会关系相对稳定,邻里之间往往沾亲带故,一家有事,四邻相助,形成了独特的乡村互助文化。然而,如果矛盾未能及时解决,有可能因长期积压而使争端愈演愈烈,最终发展成难以调和的“世仇”。为此,调委会总结多年来农村纠纷调解经验,提出了“三解”工作法,为此类案件的成功化解提供了路径参考。

  一、基本案情

  202x年,某村村民王金山,现年65岁,与独生女王菲共同居住,与同社社员关玉伟为邻居。两人关系原本就不是很好。1996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后,两家分到了相邻的两块耕地,并约定以一块石头为分界线。然而,由于一场暴雨,石头被山水冲离了原位置。王金山怀疑关玉伟偷偷将石头移位,侵吞了他家的耕地,并多次找关玉伟讨要说法。关玉伟则觉得自己无端被指责,感到非常气愤。两家矛盾逐渐升级,经常发生口角。尽管社长多次上门做工作,但始终未能有效化解矛盾。

  二、调解过程与方法

  解心结

  202x年,调委会在排查矛盾纠纷时得知这两家的矛盾纠纷一直未被化解。了解情况后,调委会发现二人的矛盾纠纷争议的并不是重大的利益,而是为了争面子、赌气。所谓“不蒸馒头争口气”,对于此类纠纷,调解人员可以先用“解心结”调解法。调解人员决定先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待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稳定,放下一部分面子之争后,再把当事人叫到一起开展下一步工作。

  首先,调解人员分别与王金山和关玉伟进行了深入交谈。通过耐心倾听,调解人员了解到,王金山认为自己的土地被侵占,感到非常不公平,而关玉伟则认为自己无辜受冤,感到非常委屈。调解人员从情感上给予双方理解和支持,帮助他们释放内心的不满和愤怒。同时,调解人员还向双方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王金山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关玉伟也表示愿意配合调查。在此基础上,调解人员组织了一次面对面的调解会议。会上,调解人员再次强调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提出了一个初步的解决方案:重新测量土地,确定边界。双方对此表示认可,同意进行下一步的实地测量。

  2. 解法理

  在“解心结”的基础上,调解人员进一步运用“解法理”调解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202x年,调委会邀请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专业人员,对两家的土地进行了详细的测量。测量结果显示,两家的土地面积基本符合原始承包合同的约定,不存在明显的侵占行为。这一结果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然而,调解人员并没有就此止步。他们深知,仅仅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可能无法彻底消除双方的心结。因此,调解人员继续与双方进行沟通,帮助他们理解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同时,调解人员还建议双方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土地边界,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纠纷。

  3. 解民忧

  最后,调解人员运用“解民忧”调解法,从实际出发,解决双方的实际困难。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发现,两家的土地虽然没有被侵占,但由于暴雨的影响,土地的边界标志已经模糊不清。为了防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的纠纷,调解人员建议在土地边界处设立永久性的标志物,如水泥桩或铁栅栏。这一建议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赞同。

  此外,调解人员还了解到,王金山和关玉伟两家的生活条件都较为困难。为了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调解人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他们申请了相应的救助和扶持政策。例如,为王金山的女儿王菲争取了教育资助,为关玉伟提供了一些农业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通过以上三个步骤的调解,王金山和关玉伟两家的矛盾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恢复了往日的和谐关系。这一案例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具体的土地纠纷,更重要的是,通过“三解”工作法,增强了村民的法治意识,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总结与展望

  “三解”工作法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首先,调解工作要注重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放下心中的包袱,建立互信。其次,要依法依规,确保调解结果的公平公正。最后,要关注民生,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提升调解水平,努力为建设和谐美好的农村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定能够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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