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

  各市党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以下简称“规定措施”)发布实施以来,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少数政法干警心存侥幸,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前不久,省纪委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典型案例,涉及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人员,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全省各级政法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狠抓落实,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履行好职责使命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中央制定出台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21条措施,部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彰显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措施”、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进一步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不断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政法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纪委通报的涉及政法机关的典型案例,说明我省政法机关在贯彻落实“规定措施”方面,仍然存在着认识模糊、管理不严、作风不实、自律不够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各级政法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以典型案例为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澄清模糊认识,解决存在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规定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进一步查找整改突出问题。各级政法机关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以及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纪律松弛、服务群众意识淡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整改,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干警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完善和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督效能,实现监督全覆盖。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

  四、进一步深化教育培训。各级政法机关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要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干警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要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注重培养干警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利用网络平台、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五、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知识竞赛、制作宣传展板、编印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定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广大干警入脑入心,自觉遵守。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规定措施”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警见贤思齐、争当先锋。要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形成有力震慑,警示广大干警引以为戒。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政法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六、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法机关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将贯彻落实“规定措施”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形成正确的导向。要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措施”,以实际行动为全体干警作出表率。

  总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推进“规定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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