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长久以来各项整治改造带来了城市社会结构的突变,但是建设空间迟缓,过快追求速度与规模,也为城市带来了矛盾和冲击,城市人居环境整治亟待破题开路。一、存在问题一是整治力度仍显缺乏。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足,部分小区进行了撤桶并点,但由于前期规划不足、居住密度较高、居民人数较多,未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位,导致居民投放不方便,将垃圾堆随意放在单元门口,破坏垃圾分类预期效果,影响市容的同时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清运。垃圾处理流程多不清晰,分类投放不规范、收集运输“一锅烩”、末端处理一烧了之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导致分类亭变成摆设,垃圾混装现象照旧,垃圾车混装混运问题还未杜绝,一些垃圾转运站未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即便运输至此的生活垃圾80%左右具备焚烧条件,但焚烧过程大多为混合式,可回收垃圾被一起焚烧,资源再利用率极低。二是公共设施配套不足。市政服务设施质量一般,老城区缺口较大,排水设施、垃圾收集设施都比较缺乏,导致整体空间环境质量有待提高。社区、村镇服务设施欠缺,尤其是一些老旧小区,没有专门的生活服务中心,居民日常休闲娱乐只能在街边搭建临时场所进行一些简单的娱乐活动。“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密度不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学校、卫生服务站等标配设施还没有做到全覆盖。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老旧小区改造难度较大,涉及资金、规划、居民意见等多方面问题。老旧小区存在建筑老化,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破损,阳台下沉及居民楼外墙保温层空鼓脱落等问题。如XX市某老旧小区建成于1977年,存在部分污水管网堵塞排水不畅、整体屋面漏雨、水泥路面破损严重,小区服务保障功能呈现“缺失”。
二、对策建议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城市人居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一)加大垃圾分类力度,完善垃圾处理体系
首先,要从源头上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教育,通过社区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其次,科学规划垃圾分类投放点,根据居民区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点位,确保每个居民都能方便地进行垃圾分类。同时,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避免垃圾混装混运现象的发生。此外,加大对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推广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提高资源的再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例如,可以引入生物降解技术处理厨余垃圾,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针对公共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应结合城市规划,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特别是在老城区和老旧小区,要重点补齐短板。一方面,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改善排水系统,增设垃圾收集设施,提高整体空间环境质量。另一方面,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老年照料中心、儿童游乐场、健身器材等,满足不同年龄段居民的需求。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共建机制,提升社区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居民等多方共同努力。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提供财政支持和技术指导,解决改造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和规划难题。同时,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居民的意愿,确保改造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求。对于建筑老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可以通过加固维修、更新换代等方式,恢复其使用功能。此外,还要注重提升小区的绿化率,增加公共绿地面积,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和谐宜居社区
在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应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政府、社区、居民三方联动的和谐宜居社区。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支持;社区要加强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居民要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通过建立多元化的协商机制,及时解决居民关切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氛围。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提升社区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实现精准服务,让居民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总之,城市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深化对城市发展的认识,创新思路和方法,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城市发展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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