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委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X组通字〔20XX〕X号)精神,决定在省(中)直企业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为目标,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根本,坚持“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向互动、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在职党员在居住地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改进在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构建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建设富庶新XX做贡献。
二、原则要求
(一)全员参与。凡是在省内社区居住、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工信厅的省(中)直企业在职党员全员参与活动。
(二)简便易行。企业在职党员原则上以居住地社区为主,就近就便参加活动。要从实际出发,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统一安排,根据自身兴趣、特长、能力、条件,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活动。
(三)坚持经常。“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要坚持经常、常抓不懈、形成制度。企业党组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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