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干部《条例》学习感悟
仅关系到个人的品行操守,更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廉洁从政”的根本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首先,要强化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警惕权力的腐蚀作用,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其次,要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杜绝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和违规操作。再次,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最后,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为身边同志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要处处服务人民,在为民办实事中践行“人民至上”。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作为党的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意,解决民忧,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同时,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尤其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时,能够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外,还要注重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联系,经常性地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
四要事事依法办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保障。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高效。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上,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决策结果公平公正。此外,还要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要处处担当作为,在推动发展中展现“铁肩担道义”。担当作为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养。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为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敢于突破陈规陋习,勇于创新求变,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面对困难和挑战不退缩、不回避,敢于迎难而上,善于破解难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此外,还要注重提升执行力,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特别是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啃硬骨头,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
六要时时严以律己,在修身齐家中树立良好形象。修身齐家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立身之本、为政之基。只有严于律己、修身齐家,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家庭形象。为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欲,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道德风尚。同时,要注重家庭建设,树立正确的家教家风,教育引导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此外,还要注重廉洁从政与廉洁齐家相结合,不仅自己要做到清正廉洁,还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我相信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总之,通过此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清廉自守的行为准则,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勇于担当作为,严以律己修身齐家,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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