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监委关于村居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报告关于“着力查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的部署安排,日前,XX县纪委监委结合年度调研课题立项,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主管常委任副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案管室、信访室、县委巡察机构为成员的专题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对近几年查办的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回头看”等形式,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村居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特点及表现形式
(一)主要特点
一是呈逐年上升趋势。202x年至202x年,全县共查处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XX件,按年度分别为XX件、XX件、XX件、XX件,占全县立案总数分别为XX%、XX%、XX%、XX%;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占处分总人数的XX%、XX%、XX%、XX%,无论是查处的案件数,还是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这反映出随着国家对基层治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对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二是“一把手”居多。201x年以来,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这种“一肩挑”制度的推行,在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的坚强领导、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村级组织权力大都掌握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手中,他们对村里事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很容易成为违纪违法的重点对象。202x年至202x年,全县查处XX起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XX件中,“一把手”就有XX人,占XX%。这些“一把手”往往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资产,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是群体化现象普遍。近年来,随着财务制度逐渐规范和村账镇管制度的实行,无论是公款吃喝,还是私分公款,仅由一人操作完成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相互串通、共同作案,已成为当前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突出特征。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案件都是由多名村干部合谋策划,共同实施。例如,某村支书与村主任、会计等人联手,虚报工程款,套取国家资金数十万元。这种群体化现象不仅增加了查处难度,也使得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隐蔽,给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四是手段多样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手段也日益多样化。除了传统的贪污、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资产等行为外,还出现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骗取补贴、非法集资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例如,某村支书利用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骗取村民信任,非法集资数百万元。这些新型手段不仅隐蔽性强,而且涉及面广,给调查取证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五是领域广泛。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包括土地征用、工程招投标、惠农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例如,某村支书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与开发商勾结,私自更改土地用途,从中牟利数十万元。又如,某村主任在工程招投标中,暗箱操作,将工程承包给自己的亲属,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也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贪污挪用公款。这是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表现形式之一。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集体资金、惠农补贴等公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活动。例如,某村会计利用管理村集体账户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共计数十万元,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也破坏了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是侵占集体资产。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低价出售或出租给亲朋好友,从中牟利。例如,某村支书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租给自己的亲戚,从中获利数十万元。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村集体利益,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分配,加剧了社会矛盾。
三是滥用职权。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征用等重大事项,从中牟取私利。例如,某村主任在工程招投标中,暗箱操作,将工程承包给自己的亲属,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违规决策。一些村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擅自决定村集体的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例如,某村支书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擅自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结果因项目失败,导致村集体负债累累,村民生活陷入困境。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作风不正。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作风不正,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甚至存在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例如,某村主任在办理村民低保申请时,故意刁难,索要好处费,导致符合条件的村民无法及时享受政策扶持。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破坏了干群关系。
六是违法乱纪。一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无视党纪国法,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例如,某村支书在选举过程中,拉票贿选,严重扰乱了选举秩序,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也破坏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村居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分析
(一)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
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基层治理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漏洞。一方面,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居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另一方面,村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机会有限,难以有效监督村干部的行为。此外,一些地方的村监委会作用发挥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
(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也是导致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存在侥幸心理。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村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更谈不上自觉遵守。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也为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埋下了隐患。
(三)利益诱惑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地区的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利益诱惑也随之增大。一些村干部在面对金钱、权力等诱惑时,难以坚守底线,容易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例如,一些村干部在土地征用、工程招投标等过程中,受到开发商、承包商等人的利益诱惑,不惜以权谋私,从中牟利。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惩处力度不够
惩处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基层腐败的打击力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对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存在“重教育轻处罚”的现象,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对已经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不严,存在“下不为例”的情况,难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此外,一些地方对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机制不健全,难以形成闭环管理,导致一些干部心存侥幸,敢于冒险。
(五)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也是导致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地方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难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村党组织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意识淡薄。此外,一些地方的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影响了基层治理的效果。
三、加强村居干部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村居干部权力清单制度。按照依法依规、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村居干部的职责权限,制定权力清单,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化、规范化。二是强化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管理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居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村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加强村监委会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其履职能力,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一是加大对村居干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村居干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引导村居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
(三)加大惩处力度
一是严格执纪执法。对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失职失责的村居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机制,确保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闭环管理。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提高其履职能力,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三是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培训教育等方式,提高村居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深化农村改革
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总之,加强村居干部监督管理,惩治“蝇贪蚁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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