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社区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建设,促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政协委员会202x年工作要点》安排,市政协科教文卫委员会成立了由副主席带队,部分政协常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于5月下旬,深入到市党群服务中心等地,采取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形式,围绕“城市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新模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初步形成了“市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市社区治理格局。目前,市政府所在地共有XX个城市社区,辖区总面积XX平方公里,下辖小区XX个,管辖人口XX万人,现有社区工作者XX人,其中,事业编XX人、在册社区工作者XX人。XX个城市社区党组织中有党委XX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XX个,现有社区直管党员XX名,社区工作队伍整体架构日趋完善,综合治理水平普遍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近些年,城市社区建设发展取得一些成绩,但通过调研了解,对标上级要求和基层需求,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社区职责定位不清、权责模糊

  一是市党群服务中心为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职能本不具备街道办事处职能,不具有管理权、审批权、执法权等行政职权,但一直实际上在“履行”街道办事处职能,市党群服务中心及所辖社区对于区域的管理难以有效开展。如市民政部门下放低保、特困等审批权时,因市党群服务中心缺乏相应的行政权力,导致审批流程复杂、效率低下,影响了居民的切身利益。二是社区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了社区治理效能。三是社区工作者的职责范围过于宽泛,缺乏具体的指导和规范,导致社区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影响了社区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社区资源配置不足、服务能力有限

  一是社区办公场所设施老旧,功能单一,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许多社区办公场所面积狭小,设施简陋,无法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和服务窗口,影响了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社区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社区服务项目的不断增加,现有的社区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且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影响了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三是社区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资金来源单一。社区的运行经费主要依赖财政拨款,缺乏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导致社区在开展活动和服务时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影响了社区服务的可持续性。

  (三)社区参与度不高、居民自治意识薄弱

  一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较低。由于长期以来社区治理主要依赖政府推动,居民的主体地位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高。二是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滞后,作用发挥有限。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较少,种类单一,且大多数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和活动策划能力,难以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三是社区居民自治意识薄弱,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居民习惯于依赖政府解决问题,缺乏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影响了社区治理的整体效果。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明确社区职责,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明确市党群服务中心和社区的职能定位,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叠。建议将市党群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定位于党建引领、服务群众、资源整合等方面,而将社区的主要职能定位于服务居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优化社区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职责划分,建立科学合理的权责清单。建议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合理界定社区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职责边界,确保社区能够独立承担起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三是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建议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其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同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加大资源投入,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改善社区办公场所条件,提升服务环境。建议加大对社区办公场所的改造力度,增加服务窗口和活动空间,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二是充实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提高专业水平。建议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社区工作人员,同时加强对现有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其服务居民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拓宽社区经费来源渠道,保障运行需要。建议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区经费筹集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同时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和社会捐赠,为社区服务提供更加充足的经费保障。

  (三)激发居民参与,提升自治能力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参与意识。建议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普及社区治理知识,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引导其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二是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建议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提供必要的场地、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其发展壮大,同时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发挥其在凝聚居民力量、促进社区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强化居民自治机制,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建议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居民会议,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对居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目标。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通过明确社区职责、加大资源投入、激发居民参与等措施,不断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积极贡献。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开创城市社区建设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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