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市《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依法治县引向深入,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贯穿到全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

  三、县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切实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县委在推进全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情况全面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重视加强县委法治(法规)工作机构建设,发挥县委法治(法规)工作机构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方面的作用,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水平。注重选拔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化法治队伍结构,增强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法治专题培训,提升法治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支持和鼓励法治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其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法治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加强对法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法治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法治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廉洁高效。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小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司法权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环节依法规范运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遴选、晋升和退出机制,提升司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加强司法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权益保护力度,为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司法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党内法规,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加强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确保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加强对法治建设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激励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总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本县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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