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政府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了巩固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户脱贫成果,加快迁出地土地流转,稳定农民收入,各乡镇对全县易地搬迁自然村的耕地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明确土地性质、亩数、水地旱地、流转状态、流转价格等内容,逐村建档。在此基础上,各乡镇与农投公司共同做好土地流转组织工作:一、流转原则:对历年已由其他经济组织和大户流转且愿意继续流转的耕地,由村委会登记备案后继续执行原协议;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不愿意流转的耕地,由县农业投资公司全部进行流转。二、流转范围:易地搬迁自然村农户(含全部常住户、外出户)二轮承包亩数范围内的耕地,遵循二轮承包亩数和实际耕种亩数孰低的原则。其中,已经“拆旧住新”的易地搬迁自然村贫困户、随迁户距离安置点1.5公里左右,自愿继续耕种的,由农民自行耕种。三、流转价格:县农投公司分区分片、随行就市对易地搬迁农户土地进行流转,流转价格不低于100元/亩;对农民已经流转的土地,价格低于100元/亩的,差额由农投公司进行补足。四、补贴标准:县政府从202x年起,对县农投公司易地搬迁村土地流转进行补贴,连续补贴三年,补贴标准为50元/亩,不足部分由农投公司自主经营或流转经营土地收益补足。五、经营组织。县农投公司整村流转土地后,对边角地、界棱地进行整理,化零为整,因地制宜进行特色种养殖、规模化经营或对外流转经营。六、资金到位。政府补贴农投公司的资金,必须当年全部下发到农民手中,并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确保农民增收受益。七、组织保障: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村务公开栏、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和成功案例,增强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详细解释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消除农民的顾虑,提高他们对土地流转政策的认识和支持度。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农业生产技能和市场意识,帮助他们在土地流转后找到新的就业机会或发展其他产业,实现持续增收。

  九、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委员会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乡镇要建立土地流转工作台账,定期向县农投公司和相关部门报告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农投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于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十、评估反馈:各乡镇要在土地流转工作完成后,组织专门力量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提供参考。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流转面积、流转价格、农民满意度、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通过科学评估,进一步优化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同时,要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土地流转政策,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和农民的长期受益。

  十一、长远规划: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过程中,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将土地流转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通过土地流转,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兴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十二、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支持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发挥其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土地流转的效益。同时,要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土地流转提供信贷支持,降低农民和企业的融资成本。通过多方合作,共同推动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总之,土地流转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土地流转工作取得实效,为实现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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