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医保局长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每年4月份为“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今年第三个宣传月,恰逢全国首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即将施行的重要节点。今天,我们邀请乡镇(街道)医保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连锁公司以及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人,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这一主题,共同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在此,我代表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医保基金监管和医疗保障工作,持之以恒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全心全意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社会各界和医保战线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每一名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决不允许欺诈、骗取。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接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一系列专项行动。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明确了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健全了监管体制,强化了监管措施,细化了法律责任,切实加大了惩戒力度。至此,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备。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和感觉到,医保基金监管的网络,越织越密,监管的“螺丝”越拧越紧,打击的力度也是越来越大。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准确把握医保基金监管的初心、使命,管好用好医保基金;必须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自觉抵制违法现象,杜绝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医保基金监管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真正用于改善民生、增进福祉。二是要深化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要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支付体系,优化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医保信用评价体系,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基金监管格局。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要通过培训教育、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监管队伍。四是要创新监管手段,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监管效率。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医保基金使用的实时监控和智能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风险。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基金监管工作中来。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更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各项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成效,努力开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新局面。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推动我国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同志们,医保基金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和持续付出。让我们携手并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构建公平、公正、高效的医疗保障体系贡献力量。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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