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实验区202x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x年度XX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产废单位进行全面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结合XX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建立产废单位名单,管理过程中新增企业将补充纳入考核。通过全面排查和动态管理,确保辖区内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均被列入管理名单,无遗漏、无死角。对于新设立或新纳入管理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名单,确保其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范围。同时,对于名单中的企业,应定期进行复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后续的管理和监督提供坚实的基础。

  2. 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组织对辖区产废单位进行考评考核,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10月底前通报全区检查考核情况。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考核,不仅可以评估各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还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改进提供依据。考核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表现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压力机制。

  3. 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对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并及时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逐一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设定整改时限,跟踪整改进展,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对于涉及违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通过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可以有效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4. 对各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安全转移的重要凭证。通过定期检查各单位的转移联单管理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防止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同时,还将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各个环节符合环保要求,保障环境安全。

  5. 组织开展局政策法规与督查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及产废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培训将围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等内容展开,旨在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培训,不仅可以让工作人员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还可以增强产废单位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其主动落实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措施。

  6. 更新完善省控危险废物企业管理档案,实行一企一档。档案包括企业的基础信息、年度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表、排污申报登记等。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可以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管理状况,为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提供重要参考。同时,档案的更新和完善也有助于发现企业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成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政策法规与督查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等相关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土壤生态环境处,负责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汇总等。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考核要求

  (一)考核对象

  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201x年度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产废单位,在202x年度要重点考核。这些单位由于在上一年度的考核中表现不佳,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因此需要在本年度的重点关注和严格考核,确保其尽快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2. 对新设立或新纳入管理的产废单位,应在首次考核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从一开始就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开展工作。3. 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单位,可适当减少检查频次,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保持其管理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基本信息、管理制度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操作规程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应急预案编制、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等方面。基本信息方面,重点考核企业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是否准确完整,是否有变化未及时更新。2. 管理制度建设方面,重点考核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分工、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3. 设施设备配置方面,重点考核企业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环保要求。4. 操作规程执行方面,重点考核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5. 转移联单管理方面,重点考核企业是否按规定填写和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否存在伪造、篡改、丢失联单等行为。6. 应急预案编制方面,重点考核企业是否编制了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7. 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方面,重点考核企业是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按规定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查自评、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自评:要求各产废单位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区生态环境局。2. 现场检查:区生态环境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产废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看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实际情况,核实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资料审核:对各产废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通过多种考核方式的综合运用,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估各产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需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 强化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要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企业的监管,确保其依法依规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3. 提升技术水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合作,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交流,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要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4. 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要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5. 严格执法监督。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公正、公平、透明。

  总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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